我國將以立法形式確定——
9·3 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 12·13 南京大屠殺公祭日
閩南網2月26日訊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25日下午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確定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的決定草案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設立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的決定草案。
受委員長會議委托,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李適時就這兩個決定草案向會議作了說明。
集中反映人民的意志
關于確定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的決定草案的說明指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的勝利,成為中華民族由衰敗走向振興的重大轉折點,為實現民族獨立和人民解放、建立新中國奠定了重要基礎。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門作出決定,以立法形式確定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集中反映中國人民的意志,使我們牢記歷史,不忘過去,珍愛和平,開創未來,是十分必要的。
說明強調,制定本決定是為了更好地緬懷在中國人民抗日戰爭中英勇獻身的英烈和所有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作出貢獻的人們,銘記中國人民反抗日本帝國主義侵略的艱苦卓絕的斗爭,彰顯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中的重要地位,表明中國人民堅決維護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世界和平的堅定立場,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偉大民族精神,激勵全國各族人民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共同奮斗。關于紀念日日期的確定,草案延續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和國務院關于抗戰勝利紀念日的規定,將9月3日確定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