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泉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規定昨出臺
閩南網1月25日訊 《泉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日前出臺,對經濟適用房、公租房、廉租房等戶型作了限定。其中,經濟適用房戶型為60平方米以內。
《規定》還對泉州市保障性住房:經濟適用房、公租房、廉租房的建設標準與安全質量、保障范圍及對象、申請審核、價格(租金)、產權管理、退出與罰則等作了詳細規定。保障房分配,將實行申請、審核、公示、輪候制度。
本周六起,市民可登錄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網http://www.qzjsj.gov.cn/或閩南網http://www.hdmnw.com/,查看《規定》具體內容。
關鍵詞戶型面積
限價房戶型最大90平方米左右
今年,泉州市區預計前期將有東寶花苑一期、芳草嘉園公租房小區、江南花園城二期共1368套保障性住房,可供市民申購或申租,涉及經濟適用房、公租房、廉租房等。
《規定》對各類保障性住房套型建筑面積,明確了標準控制。其中,廉租住房在50平方米以內;公共租賃住房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戶型為主,單套面積在60平方米以內,高層帶電梯的建筑面積可上浮10%;經濟適用住房則在60平方米以內;而限價商品住房在90平方米左右。
非新建方式籌集的保障性住房,則要堅持小型、適用、安全、滿足基本住房需求的原則。
《規定》要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這兩種保障性住房要做到基本裝修,達到入住條件。
關鍵詞申請條件
經濟適用住房達四條件可申購
符合以下條件的市民,可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首先,市區居民常住戶口1年以上的家庭戶;其次,未曾購買過政策性住房的家庭戶;承租公有住房的,已將所承租的公有住房退回原產權單位,或承諾所購買的保障性住房交房后3個月內解除租賃合同;再者,家庭年收入低于當年度城市低保家庭收入線的3倍乘以上一年度家庭平均人口乘以12個月數據(截至申請日期,年滿28周歲〈女〉、30周歲〈男〉的未婚青年,單人申請的年收入標準為城市低保家庭收入線的3倍乘以12個月);最后,自有私房面積為人均居住建筑面積20平方米以下。
保障性住房以家庭為單位申請
申請保障性住房的,由家庭戶主或者其他成年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以家庭為單位向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在中心市區工作,但戶籍不在中心市區的人員,申請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由本人向工作單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
申請人申請時,應領取并如實填報申請登記表;提供家庭收入、資產、住房狀況等證明材料及書面誠信承諾;提交書面授權書,聲明同意審核機關調查核實其家庭住房、資產等情況。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齊全的,社區居委會應當受理并出具受理憑證,發給輪候號碼。
隨后,申請人所屬的街道辦事處、民政部門、住建部門等部門,依次做好審核、復核關。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給予公示,公示時間為7日。在規定時間內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作為保障對象予以登記,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
關鍵詞上市交易
差價的60%交給政府
保障性住房分配實行政府定價。保障性住房銷售價格、租金標準應當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價格變動情況、住房保障水平等因素適時進行調整。
其中,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銷售實行明碼標價,銷售價格不得高于基準價格及上浮幅度,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申請人購買保障性住房后,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權屬登記。房屋、土地登記部門在辦理權屬登記時,應分別注明保障性住房的類型、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證中還應當標注購買價格及準予上市交易期限。
購買滿5年(以產權證標注日期為準,下同)的經濟適用住房上市轉讓,購房人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原購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60%,向政府交納收益款,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原購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60%,向政府交納土地增值收益等相關價款后,取得完全產權。
關鍵詞變更說明
兩個有經適房、限價房的單身青年結婚婚后應退出其中一套
未婚青年申購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結婚后如何處理?泉州市住建局相關人員解釋稱,若兩個均有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單身青年結婚,退出方式有三種:1.兩方均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后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由政府原價回購,辦理退出手續;2.一方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另一方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的,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由政府原價回購,辦理退出手續;3.兩方均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的,后購買的限價商品住房補交與當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差價后,辦理退出手續。
離異后家庭重組或離異單身1年以上(截至申請日期),且曾購買的政策性住房已依法歸對方所有,符合一個家庭只購買一套政策性住房規定,并符合購買保障性住房條件的,可申請保障性住房配售保障。
若是單身申請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或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的,個人年收入應低于市統計局等部門發布的上一年度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線。而現無住房,但原持有住房交易不滿兩年的,不予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曾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