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4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陳姓女子和友人搭出租車返家,疑因關門用力和司機起沖突,兩方掛彩互告傷害。警方說,司機并無執業登記證,依法開罰。
臺北市警方今天表示,陳女和一名女性友人前往KTV歡唱飲酒,12日凌晨2時多離開KTV后,隨手攔下由王姓男子駕駛的出租車,抵達陳女住家時,兩人疑似因下車時關車門太用力,引發司機不滿。
王姓司機下車理論,雙方發生沖突,且都掛彩,事后,王姓司機自行赴醫院就醫,被打到頭部受傷的陳女到醫院急救后、驗傷,赴警局控告王男傷害。王男也控告陳女兩人傷害。
警方查出,有殺人未遂前科的王男并無執業登記證,依規定不可駕駛營業用出租車,將開罰新臺幣1500元至3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