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灣一名周姓男子跟妻子曾離婚又再婚,卻常為小事爭吵感情不睦;他疑因多次求歡遭拒懷恨在心,當(dāng)著兒子面前追打妻子,妻子竟持螺絲起子反擊,刺傷他的大腿,他竟控告妻子傷害,還申請保護(hù)令。
54歲周姓男子7月底涉嫌在住處徒手毆打妻子,妻子跑下樓向同住的兒子及媳婦求救,兒子開門后,她順手抓起桌上煙灰缸砸向丈夫,丈夫跳開閃躲,煙灰缸擊中丈夫停放的汽車,她又拿起螺絲起子,朝丈夫下半身攻擊,刺傷丈夫左大腿,兒子見狀安撫,丈夫趁機(jī)奪下螺絲起子。
事后丈夫越想越氣,提出驗傷單控告妻子傷害,并聲請保護(hù)令。妻子反駁,丈夫長期對她暴力相向,她多次不肯行房,慘遭丈夫毆打,才持螺絲起子防衛(wèi)。
他們的兒子證稱,當(dāng)時父母激烈爭吵,他先進(jìn)房間休息,隨后母親就跑來敲門,他目擊母親對父親動手。警方將妻子依傷害罪嫌函送法辦,妻子全身多處挫傷及紅腫,也完成驗傷,但念在夫妻一場,暫時不愿對丈夫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