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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灣,女性上班族一年可以請12次的生理假,是法定勞工權益。但據臺灣TVBS網站報道,臺中一名女業務員生理痛,用手機通訊軟件LINE傳訊息請假,但主管認為這樣的請假方式“不尊重工作”,也沒有職場倫理,不讓她休,兩人發生口角。
公司還把對話內容公開成“教案”,拿來告誡其他員工。女業務員認為隱私遭侵犯,但公司卻反過來要她自己離職,勞工局表示除非有明文規定禁止用LINE請假,否則不能以這種理由開除員工,公司最后只好協調讓女業務員回去上班。
公司解釋,已經和李姓業務員達成協議不會懲處,但生理假是勞工法定權益,勞工局祭出罰則,提醒雇主,性別歧視不應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