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的審判
“開庭最遲可能在明年一月。”黨琳山說。
就在前兩天,他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來的《延期審理期限告知書》,原本應該在11月21日前就開庭審理的莫煥晶放火、盜竊一案暫時未能開庭。
根據這份告知書,本案系犯罪涉及面廣,取證苦難的重大復雜案件,不能在法定審理期限內辦結,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在報浙江省高院批準后延長審限3個月。
對于最終的審判結果,黨琳山直言他并不樂觀,而莫煥晶本人早已有了最壞的打算。事到如今,黨琳山說他唯一的目標就是通過庭審完整還原整個事情的發展過程,為了保證庭審的公平公正,他甚至給最高法寫了一封信,希望能夠指定浙江以外的法院來開庭審理。
“通過庭審,厘清綠城的責任,他們的消防措施問題早就被證實,朱小貞一家的死他們肯定負有責任。”
但到底應該負多大的責任,黨琳山嘆了口氣,“不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