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求公平和諧“最大公約數”
隨著立案登記制改革、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機制改革的推進,各級法院受理的案件數量持續攀升。僅今年1-10月份,莆田市荔城區法院就受理案件8954件,同比增長23.4%。
為保障當事人訴權,優化審判資源配置,該院不斷探索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通過打造多元共治、各方參與、人人有責、協同齊進、相融互動的立體化解紛網絡,使大量矛盾糾紛快速消弭,努力尋求公平正義、社會和諧“最大公約數”。

多元隊伍聚合力
今年7月,來自晉江的許某在房屋退租時,與房東張某就押金返還事宜發生糾紛。許某認為房東張某惡意扣留650元房租押金,一氣之下來到莆田市荔城區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欲起訴張某。
訴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聽完許某的陳述后,介紹了訴訟風險和流程。考慮到案件標的額不大,且當事人許某系外地人,若采取訴訟方式,成本較高,因而適宜調解。經當事人同意,工作人員引導許某前往法院“訴調對接中心”,由特邀調解員進行訴前調解。

法官到當事人住所地進行調解
“我想你們也不想為了650元錢浪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你們分別跟我講講事情的緣由……”特邀調解員老林嚴肅又和氣的態度,讓雙方由感性的宣泄變為理性的陳述。聽取雙方各自陳述后,老林發現問題的關鍵在于許某承租期間因個人原因損壞房東的熱水器,于是找出相關法條并耐心釋法說理。最后,房東張某也平心靜氣地表示退一步握手言和。雙方達成協議,由房東張某返還押金300元,許某不提起訴訟。
老林是荔城區法院退休老法官,審判經驗豐富、責任心強、熱心公益。自2013年5月荔城區法院“訴調對接中心”成立以來,老林就成功調解案件500多件。
老林只是荔城區法院“訴調對接中心”的一名特邀調解員。在該院特邀調解員名冊上,有特邀調解組織49個、特邀調解員160多名。這些特邀調解員是近年來荔城區法院從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居)干部、網格管理員以及老黨員、老干部、老教師、老知識分子、老政法干警等“五老人員”中選聘的。他們具有責任心強、熱心公益、群眾工作經驗豐富的特點。
該院還聘請專業心理咨詢師、邀請大學生志愿者提供無償心理疏導等服務,進一步凝聚了多元調解力量,擴大了多元化解紛爭的隊伍。此外,還挑選11名業務精湛、經驗豐富的法官作為專職調解員,選定14位職業操守好的律師作為律師調解員,分別開展訴前調解、訴中調解、委托或協助調解。
為使調解員隊伍知識不落后、能力跟得上、調解有成效,荔城區法院定期開展法律知識、調解技能的培訓,使隊伍素質能力保持良好常態。“我們的調解員隊伍是來自基層一線的社會力量。只要大家充分發揮各自的特長優勢,我們就能凝聚起化解矛盾糾紛的強大合力,實現多元化解糾紛的良好局面!”特邀調解員林天順自信地說。
多元機制促實效
“多虧鄉村法官工作室的及時調解,我和鄰居的門前渠道通水問題得到了妥善解決,雙方不用撕破臉皮打官司了。”今年7月2日,荔城區北高鎮欄山村村民翁某高興地說道。
早在2013年初,荔城區法院就依托北高法庭,以轄區欄山村為試點,在莆田市率先設立了鄉村法官工作室。每周三派一名法官駐村服務群眾,定期接待當事人,提供法律咨詢,方便群眾訴訟。

法官到當事人住所地進行調解
為充分發揮鄉村法官工作室的職能作用,法院還聘請了欄山村村委會主任和兩名村民代表為特邀調解員,協助駐村法官調解各種民間糾紛。從而形成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相互銜接配合的矛盾糾紛處置機制,力爭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化解在進入訴訟程序之前。
被聘為特邀調解員的欄山村村委會主任翁國輝很有感觸地說:“以前村民之間有矛盾糾紛,我們也想盡力調解好,但苦于缺乏足夠的法律知識。現在法官進駐我們村,提供法律支撐,調解瓶頸也就迎刃而解,矛盾化解更加得心應手。”
鄉村法官工作室同時向村民公開了法官和調解員的服務電話。村民們甚至不用到工作室來,只要一通電話、一個招呼,鄉村法官工作室的法官和調解員就能在電話里為群眾釋法析理,也可在第一時間到群眾家中提供上門服務。
與北高鎮的“鄉村法官工作室”遙相呼應的是轄區另一個鎮——西天尾鎮設有的“無訟村居” 工作室。荔城區法院依托西天尾法庭在轄區后黃村成立“無訟村居”工作室,法官定點定時辦公也大大方便了群眾,深入基層一線化解糾紛更是贏得了村民贊譽。此外,在多元化解矛盾糾紛的機制創新方面,備受矚目的當屬“無異議調解方案認可”和“無爭議事實記載”。
2016年元宵節,荔城區法院交通庭法官孫金鳳受理了一個非常棘手的案件。原來除夕夜當晚,荔城區居民陳某騎電動車被一輛摩的撞倒。經交警現場認定,摩的駕駛員黃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陳某住院13天后傷愈出院,但雙方就賠償金額未達成一致。
隨后,陳某來到法院交通法庭找到孫金鳳,孫金鳳征詢雙方意見后組織調解。在調解中,雙方對訴訟請求的絕大部分賠償項目達成一致意見,但對余下的極小部分事項存在分歧,此時調解陷入瓶頸。
孫金鳳讓雙方先回家,并經雙方同意及時擬定一份《無異議調解方案認可》,于次日送達雙方當事人。冷靜下來的陳某和黃某經過孫法官的細心開導,主動接受了調解方案。
“‘無異議調解方案認可’機制是對于經調解未果但分歧不大的案件,經雙方同意由調解員擬定調解方案送達當事人。若當事人在7日內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調解不成立;若未提出書面異議的,即視為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孫金鳳介紹說。而“無爭議事實記載”則是在調解時對雙方確認的沒有爭議的事實進行文字記載,并由雙方簽字,雙方確認過的事實在庭審或下次調解時將不再進行質證或協商。
“‘無異議調解方案認可’和‘無爭議事實記載’是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邁出的重要一步。既有效緩沖當事人間的對抗情緒,及時地解決糾紛,彌補當事人的損失,又大大節約司法資源。”孫金鳳進一步介紹道。
多元銜接拓渠道
2011年12月,針對轄區內國道省道交錯縱橫,交通事故頻發的現狀,荔城區法院成立交通法庭,并將辦公地點設在荔城區交警大隊。
交通法庭自成立以來成績斐然,調解率高達98%且99%履行到位。成績的取得不僅由于辦案人員耐心負責的特質,還在于一套規范合理的機制。

與區工商局聯合設立“無訟一條街”調解銜接站
“日常生活中發生交通案件和糾紛,當事人最直接的訴求就是盡快拿到補償,心情很急躁。但我們不能急,應耐心、細致、設身處地緩解他們的情緒,同時協調當事各方達成和解,盡快讓受害人獲得補償。”交通法庭庭長高麗斌說道。
在荔城區委、區政府的支持下,荔城區法院主動與公安、司法、民政、鑒定、保險等九個部門聯合成立莆田市荔城區交通事故處理一站式服務中心,形成“九位一體”多元快速解紛模式。
如今在交通事故一站式服務中心里,交通法庭聯合交警大隊工作站、人民調解委員會和法律服務援助點、困難救濟救助工作站及當事人心理疏導窗口、保險公司理賠服務站及司法鑒定、物價評估服務點一應俱全,極大地方便了群眾處理事故相關事宜。
莆田商人分布在全國各地,荔城區法院針對這一現狀和轄區實際情況,主動與莆田市珠寶玉石首飾(深圳)同業商會對接,在該商會設立了調解銜接工作站。“不管是該商會會員還是在深圳經商的人員及其親屬,只要屬于荔城區法院管轄的案件,都可以委托商會工作站進行調解或邀請商會工作站協助調解。對調解成功達成協議的,依當事人申請予以效力確認,并及時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調解銜接工作站負責人說。
“有了調解銜接工作站,在外地也感覺很親切。有糾紛,我們都直接到這里!”在深圳經商的劉某對調解工作站的設立非常高興。
在轄區流動人口較多、商品交易聚集、矛盾易發頻發的文獻步行街,荔城法院與荔城區工商局設立“無訟一條街”調解銜接站,在兩個部門的共同努力下,該街道的年訴訟案件量正逐年下降。
在轄區黃石鎮工業園區、工藝美術城,荔城區法院同時設立多個調解銜接站點,由特邀調解員定時駐點,高效快速化解糾紛,有效地緩解勞資糾紛數量逐年上升帶來的審判壓力。
今年初,荔城區法院還會同市保險行業協會共同制定《關于進一步推進交通事故保險糾紛訴調對接機制的意見》,在協會成立訴調銜接站點。自該站點成立以來,已完成委托調解、協助調解案件67件。這些站點的設立,進一步推進形成多元共治、各方參與、相融互動的局面,有利于各方矛盾的及時調解。
多元調解止紛爭
今年1月4日,荔城區居民林某駕駛小轎車沿荔城區拱辰街道長豐村村道行駛時與駕駛電動車的曾某發生碰撞,造成曾某受傷及車輛損壞,林某當場駕車逃離。事后經交警部門認定,林某負事故全部責任。曾某當即被送至醫院治療,經醫院診斷為左脛腓骨開放性骨折等,前期花費醫療費達14萬余元。曾某隨后向法院起訴。
因考慮到本案涉及車輛保險,為盡快落實賠償款項,經辦法官立刻啟用訴調對接機制,委托莆田市保險行業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多次組織各方當事人進行調解。最終,各方對前期醫療費達成調解協議,因林某肇事逃逸,由其分期賠付車輛強險賠付以外的醫療費賠償款項。
“在此類案件中,市保險行業協會調解員往往起到重要作用,基于對《保險法》等相關法律的熟稔和第三者的中立位置,在調解中更易找到突破口。”該案承辦法官林銳說道。

與深圳(莆田)珠寶行業商會共同成立訴調銜接站
莆田海外僑胞僑屬眾多,莆商遍布全國各地。為了解決當事人不在本地引起的各種難題,荔城區法院大力推廣“互聯網+”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中的運用,創新在線糾紛解決方式。
今年3月14日下午,荔城區法院組織原告劉某通過遠程視頻與身處北京的被告蘭某實現在線調解,最終促使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蘭某在視頻中以口頭形式確定協議。調解過程由書記員全程錄音錄像,刻盤存檔。
當然,多元調解絕不僅僅依賴于外部機制,為快速化解矛盾,荔城法院的法官們也積極踐行“全面、全程、全員”的“三全”調解策略。即便到執行階段,若當事人要求和解,法官也積極組織協商。
今年8月份,因被告錢某明、錢某彩及莆田市某材料總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未返還原告黃某借款400萬元及利息,黃某向荔城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隨后,法院裁定查封登記在莆田市某材料總廠名下、坐落于莆田市荔城區黃石工業園區內的3套房地產和4處土地及地上附屬物。
查封后,被申請執行人表示愿意與申請執行人和解,法院執行法官立即組織協調,并聯系到案外第三人浙江稠州商業銀行福建福清支行參與和解。最終各方達成和解協議,黃某主動請求解除對莆田市某材料總廠上述土地及房地產的查封,再由案外第三人浙江稠州商業銀行福建福清支行將歸還債務打入申請執行人黃某的賬戶。
“我們將進一步完善訴調對接平臺功能,加強訴非雙向互動,拓展訴調銜接對象,優化內外資源,構建立體化解紛模式,打造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升級版!”該院院長王諾說道。
近年來,荔城區法院逐步建立起這些立體化訴調銜接網絡,依托該網絡,有力地推動了矛盾糾紛多元化解。1-10月份,該院立案前委派調解、立案后委托調解和邀請協助調解案件約840余件,司法確認調解協議約200件,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源頭。
一分耕耘一分收獲。荔城區法院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建設,得到了各界認可。該院先后被省高院確立為“調解工作先進集體”以及“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示范法院”。(記者 陳琦 通訊員 黃美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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