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1日,莆田涵江區檢察院將5萬元救助金送到3名刑事被害人手中,溫暖了群眾“受傷的心”。
“感謝檢察院為我發放3萬元‘救命錢’,太感謝了。”佘某龍激動地說。原來,佘某龍以摩托車載客為生,早年因家庭貧困,夫妻離異,其獨自贍養80歲高齡的母親,撫育正在讀中專的女兒,家庭經濟十分困難。
去年,佘某龍在旅社無故被人捅傷,經法醫鑒定為二級重傷,花費醫療費5萬余元。目前,該案仍未偵破,兇手尚未抓獲,醫療費無從獲賠。因受重傷,佘某龍失去勞動能力,一家老小基本生活靠社會好心人救助。佘某龍多次上訪要求盡快追捕行兇人員,并賠償其經濟損失。涵江區檢察院在走訪了解了佘某龍的具體情況后,及時啟動刑事救助機制,并為其爭取到3萬元的救助金。
同日,該院還為刑事被害人施某群、林某耀各送去1萬元救助金。目前,3名刑事受害人均已息訴息訪。(通訊員 周素真 黃成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