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記者從市農業局獲悉,寧德市近日出臺《寧德市扶貧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扶貧資金使用管理中存在虛報、冒領、截留、挪用等情形之一的違法、違紀行為的,除責令將資金歸還原有渠道或收回財政外,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部門和單位予以處理,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市級扶貧專項資金是指市級財政預算安排的用于改善貧困地區生產和生活條件,提高貧困人口生活質量和綜合素質,支持貧困地區發展經濟和社會事業而設立的專項資金。專項資金包括造福工程集中安置點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補助資金、造福工程建檔立卡對象補助資金等七項。
造福工程集中安置點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補助資金是指主要用于造福工程規模安置點的安全飲用水、路面硬化、污水管網、護坡護堤、電力設施、綠化美化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補助資金,資金分配采取項目法、采取“以獎代補”、“先建后補”方式,對符合申報條件項目予以支持。造福工程建檔立卡對象補助資金是指由市級財政預算安排的,專門用于對造福工程指標中屬于建檔立卡對象給予補助的資金。 補助采取疊加補助政策,即在享受造福工程補助的基礎上,每人再給予3000元補助(市縣兩級財政各承擔1500元)。
扶貧小額信貸貼息專項資金是指由市級財政預算安排的,專門用于貧困戶發展生產或造福工程對象建設新居而貸款貼息資金。貧困戶每戶每年貸款貼息額度不超過5萬元,貼息標準按貧困戶的實際貸款額的5%給予貼息。在確保貧困戶貸款貼息需求的基礎上,對能夠帶動貧困戶發展的農民合作社每帶動一戶可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5萬元,但最高不超過50萬元,貼息標準按實際貸款額的5%給予貼息,貼息期限最長為1年(貧困戶對象不可重復)。
市級扶貧開發重點村專項扶持資金是指由市財政預算安排,用于支持市級扶貧開發重點村實施整村推進扶貧開發的補助資金。每個市級扶貧開發重點村每年安排一塊補助資金,主要用于扶貧開發重點村以加快產業發展,促進村級集體經濟增收,完善基礎設施為重點的各類村級社會事業等項目。精準扶貧典型獎勵專項補助資金主要用于補助開展精準扶貧成效明顯,具備典型示范、引導作用的村或點,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給予補助。“科學扶貧精準扶貧示范社”專項補助資金主要用于培育、扶持各縣(市、區)農民合作社的發展。采取“以獎代補”方式,給予扶持。市級“科學扶貧精準扶貧示范社”專項補助資金為500萬元(市、縣財政各承擔250萬元),每年評選50家(6個省級貧困縣35家,其余3個縣15家),每社補助10萬元(市、縣財政各承擔5萬元)。扶持貧困村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扶持屏南、周寧、壽寧、柘榮等4個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無集體經營性收益的村發展壯大集體經濟。采取“以獎代補”方式,給予補助。
扶貧資金應按規定的用途和范圍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扶貧資金嚴禁用于一般性業務費、各種津貼及福利補助和“三公”經費支出,不得用于樓堂館所建設,不得彌補經營性虧損和償還債務。 (記者 陳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