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環保局獲悉,截至今年9月,我市共排查出小電鍍、小制革、小造紙等“十小”企業49家,針對這些企業存在的問題,各地采取提請政府關閉、部門聯動、斷電、查封、立案行政處罰、移送公安行政拘留、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責任等多種措施予以嚴厲打擊并取締,并加強了后續監管力度,杜絕被查處的企業死灰復燃。
據悉,“十小”企業是指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電鍍、農藥等企業。去年以來,市環保局結合環境保護大檢查、建設項目清理、日常執法檢查、群眾舉報問題查處、“清水藍天”行動等工作,加大對“十小”企業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生產項目的排查力度。在排查出的“十小”企業中,小電鍍企業19家、小制革企業3家、小造紙企業11家、其他(小塑料米、輪胎煉油)企業16家。(記者 林珺 通訊員 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