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2月15日訊 日前,省政府印發《福建省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實施方案》。方案提出,對誠信企業和個人建立行政審批“綠色通道”,優先享受各類扶持政策;對嚴重失信企業和個人,限制其出境和限制其購買不動產、乘坐飛機、乘坐高等級列車和座席、旅游度假、入住星級以上賓館及其他高消費等行為。
將全面建立社會信用代碼制度
方案透露,福建將全面建立實施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實現跨領域信息集中匯總到“信用福建”網站,向社會大眾提供公示和查詢服務。
同時,進一步建立完善由省級、設區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和行業信用信息系統縱橫聯通的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并依托“數字福建”的云平臺和全省政務內外網統一歸集匯總各地區、各行業的信用信息數據,將統一歸集的信息提供給有關部門使用和共享,其中涉及企業的相關信用信息共享至工商部門,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同步公示。
方案提出,福建將建立行政審批“綠色通道”,對守信典型和連續三年無不良信用記錄的行政相對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實施“綠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務措施;在財政性資金項目安排、招商引資配套等方面,優先享受優惠政策;在教育、就業、創業、社會保障等領域對誠信個人給予重點支持和優先便利。
嚴重失信主體將被公開披露信息
方案明確,對嚴重失信主體,有關部門和機構應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索引,及時通過本部門門戶網站、“信用福建”網站或媒體等公開披露相關信息,便于市場識別失信行為,防范信用風險。
對失信行為實施市場性約束和懲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督促有關企業和個人履行法定義務,對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嚴重失信主體實施限制出境和限制購買不動產、乘坐飛機、乘坐高等級列車和座席、旅游度假、入住星級以上賓館及其他高消費行為等措施。引導商業銀行、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定價原則,對嚴重失信主體提高貸款利率和保險費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貸款、保薦、承銷、保險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