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下發《關于強化學校體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嚴禁削減、擠占體育課時間,保證每位學生接受體育教育的權利,保障體育教師在職稱(職務)評聘、福利待遇、評優表彰、晉級晉升等方面與其他學科教師同等待遇。
根據實施意見,到2020年,學校體育辦學條件總體達到國家標準,確保學生每天鍛煉一小時活動落到實處。
值得注意的是,從2017年起,對全省大中小學體育部門負責人開展輪訓,且各市、縣(區)年底配齊體育教研員,加強對區域內體育教師尤其是兼職體育教師的業務培訓和指導。科學核定體育教師工作量,組織課外體育活動每周計2課時、學生體質健康測試每班每學年計8課時、課余運動隊訓練每次計1課時。落實體育教師服裝費每人每學年不低于500元標準的要求。
另外,從2017年起,用3年時間對高等學校、中職學校、中小學進行一輪體育專項督導,并向有關部門公告督導結果。對長期不能開足開齊體育課、不能保證大課間和課外體育活動時間的學校進行通報,對學生體質健康水平持續三年下降的地區和學校,在教育工作評估中實行“一票否決”。(記者 馮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