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0月12日訊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福建省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實施方案》,明確我省將推出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農戶房屋因遇臺風等自然災害受損的,可獲萬元以上賠償,即日起施行。
據了解,保險對象分兩類,一類為坐落在我省鄉鎮(街道)或村(居),且戶主在受災所在縣域范圍內擁有農村戶籍的農房,不論其是否長期居住。但同一戶主擁有多座房屋的,僅承保其戶籍地其中一處房屋的災害損失。一處房屋有多個戶主的,以戶為保險對象;另一類為長期居住在行政村的庫區移民或因政策原因失地而轉入非農戶(含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其他農轉非戶)的農房。(海都記者 袁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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