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通信管理局下發通知,就規范網絡銷售電話卡行為提出具體要求。通知要求,各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于8月31日前完成對平臺內移動電話卡經營者的排查和清理工作。
通知要求,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要加強審核,不得為未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和電信企業網絡代理委托的網絡代理商,提供銷售移動電話卡的平臺服務。代理商應在其網店顯著位置顯示工商營業執照和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配發的統一標識。
通知要求,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要與電信企業建立快速溝通處置機制,開展巡查活動每月不少于1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立即制止并促其糾正,必要時應停止向其提供平臺服務,并通報相關電信企業;發現網絡代理商網店售賣二代身份證識別設備破解軟、硬件工具的,應立即對其下架處理,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公安機關。
根據通知,各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于8月31日前完成對平臺內移動電話卡經營者的排查和清理工作。(記者 李珂 通訊員 吳江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