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福建省階段性降低業、工傷、生育保險等繳費費率
記者昨日從福建省財政廳獲悉,為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切實幫助企業降低成本,根據省政府關于降低企業成本減輕企業負擔的意見,今年福建省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等部分繳費費率。
其中,失業保險費率在2015年由3%降至2%基礎上,單位繳費費率再降0.5%。降費后單位費率1%,個人費率保持0.5%,執行期限2年。
工傷保險費率繼續執行2015年由1%左右降至0.75%左右的降費政策,并將政策期限再延長1年至2018年12月31日。
“此次階段性降低費率將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促進穩定就業。”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各地還可根據職工醫保基金承受能力,適當降低單位繳費費率,各地要積極采取措施,確保政策落到實處。
(記者 歐陽進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