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省教育考試院消息,根據安排,2016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史、理工類高職(專科)批常規志愿8月5日8時開始填報,此外還有兩次征求志愿。請擬填報文史、理工類高職(專科)批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高考志愿填報系統填報志愿。
具體時間為:
常規志愿:5日8時開始至7日18時止;第一次征求志愿:14日8時-18時;第二次征求志愿:17日8時-18時。
根據省招委會、省教育廳規定,高職(專科)批,省內國家級示范性高職院校(專業)原則上不降分錄取;省內高職院校涉外合作辦學項目、閩臺合作辦學項目專業不降分錄取;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檔后生源仍不足的,經批準,其他省內高職院校(專業)可適當降分錄取:省級示范性高職院校可在專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10分以內、其他公辦高職院校可在專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民辦高職院校可在專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30分以內,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報該校志愿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第二次征求志愿錄取降分政策同第一次征求志愿。
省內高職院校林業技術、木材加工技術、畜牧獸醫、水產養殖技術、輪機工程技術、油氣儲運技術、應用化工技術、印刷媒體技術、染整技術、針織技術和針織服裝、老年服務與管理、家政服務等12個專業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檔后生源仍不足的,經批準,公辦院校可在專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40分以內、民辦院校可在專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50分以內,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報該院校專業志愿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第二次征求志愿錄取降分政策同第一次征求志愿。
因此,高考成績符合降分錄取政策規定且有意愿參加降分錄取的線下考生不要放棄機會,在高職(專科)批第一次、第二次征求志愿時,積極參加相關院校(專業)征求志愿的填報,有可能被錄取。(記者 鄭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