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日前下發《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限額的通知》,調整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住房公積金繳存限額,南平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每月單方最高繳存限額從1579元提高到1792元。
據悉,此次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最高限額,是根據南平市統計局公布的2015年度市轄區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59729元,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年繳存基數為179187元(按上年度年平均工資三倍計算),最高年工資基數的三倍乘以最高繳存比例12%計算,職工每月最高繳存限額單方為1792元。
中央駐閩單位職工,按最高年工資基數的五倍乘以最高繳存比例12%計算,職工每月最高繳存限額單方為2986元。省屬駐延單位(含各縣、市)及企業單位職工,最高繳存限額可參照中央駐閩單位職工的標準計算,每月最高繳存限額單方為2986元。
另外,職工每月單方最低繳存限額不變。
(陳冰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