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7月21日訊 有村民舉報位于福清江陰鎮南曹村的藥業公司,污水直排,環境污染嚴重。福清檢察院介入后,聯系環保部門進行實地調查,最后對福建某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罰款51萬余元。據悉,這是目前全省最大的環境污染罰單。近日,相關處罰決定已落實到位。
據了解,福建某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初由福州市區遷廠到江陰工業集中區,投產以來沒有采取環保措施,造成嚴重的空氣污染和水質污染。檢方和福清環保部門調查發現,該藥廠的大氣污染處理設施沒有正常運行,集水池部分污水未經污水處理系統處理,滲漏至雨水溝直接外排,造成了大氣污染和水污染。
2015年7月,福清市環境保護局責令該藥業公司恢復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的正常運行,確保廢氣穩定達標排放,并處罰款3萬元;針對水污染問題,責令立即恢復水污染防治設施的正常運行,確保污水穩定達標排放,并處應繳納排污費數額17萬余元的3倍罰款,即罰款51萬余元。
目前,該公司已經與江陰污水處理廠達成了協議,通過管道將污水排到該廠進行污水處理。(海都記者 朱敏敏 通訊員 林麗 王光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