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員單位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共享信息資料,整合偵查手段,強化社會管控,形成追逃追贓的工作合力。檢察機關確定20起在逃人員重點案件,要求各設區市檢察院主要領導牽頭,逐人制定緝捕方案和沒收違法所得方案;省公安廳等成員單位研究制定追逃績效評估辦法,明確提出追逃工作目標,實時通報進展情況,有效推動工作;法院運用寬嚴相濟政策,為勸返工作掃清障礙;各級追逃辦對外逃人員實行臺賬式管理,做到“一人一方案、一案一班組、定期抓落實”。
據介紹,福建省建立追逃追贓協調機制,逐級組建追逃辦,壓實責任、傳導壓力。今年初以來,省追逃辦領導帶隊,分別到外逃案件重點地區開展專項督導,對外逃國家工作人員逐案分析排查,明確追逃思路。上半年,全省共追回涉嫌外逃人員20人,同比上升54%;其中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6人,同比上升200%。
“我們全面收集外逃人員社會關系、生活軌跡、隱藏地點和活動方向,及時調整追逃策略。”省追逃辦負責人表示,在追逃手段上,堅持緝捕、勸返、遣返多管齊下,有的將出境緝捕作為突破案件的主要手段,彰顯紀律和法律的威嚴;有的優先采取勸返手段,選準能夠發揮作用的中間人,精準判斷規勸投案時機。比如,公安機關對“百名紅通人員”黃水木的關系人分六類開展排查,共摸排境內外關系人近千人,準確分析其生活嗜好、心理動態等情況,為成功勸返奠定堅實基礎。
有關部門根據實際將勸返工作作為追逃主要手段,動員外逃人員的親屬、同事、同學、朋友等,以及在境外的華僑華人,全面摸排線索,掌握社會活動軌跡,找準能夠發揮關鍵作用的人員開展勸返。2015年以來追回的71名外逃人員中,勸返37人、出境緝捕8人、遣返3人、異地起訴1人、邊控觸網及境內緝捕22人。今年全省追回的6名涉嫌外逃的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全部都是通過勸返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