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已確定福州、廈門、泉州、三明市為福建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實驗區,實驗工作自2016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開始實施,周期三年。福州一中、福建師大附中實驗工作納入福州市實驗區管理。
根據省政府《關于印發福建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16年省教育廳制定福建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并報教育部備案后,向社會公布,2016年秋季在部分普通高中開展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試點,2017年秋季全省普通高中新生開始全面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2017年8月底前制定出臺福建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2017秋季全省中等職業學校新生開始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評價將作為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普通高中評價注重考查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中職學校評價注重考查學生公民素養與職業道德、基礎知識與專業技能的學習能力、專業學習成果以及職業創新能力。(福建日報記者 鄭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