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東南快報(微博)記者獲悉,經(jīng)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同意,自2016年1月1日起,天津市、遼寧省、安徽省、福建省、廈門市和四川省將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福建省成為繼北京市和上海市之后,全國第二批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的省份。
據(jù)了解,離境退稅政策是指境外旅客在離境口岸離境時,對其在退稅商店購買的退稅物品退還增值稅。退稅對象為在我國境內連續(xù)居住不超過183天的外國人和港澳臺同胞。
在退稅物品主要范圍方面,是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稅商店購買且符合退稅條件的個人物品,但不包括下列物品:《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限制進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退稅商店銷售的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物品;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物品。
需要注意的是,境外旅客申請退稅應該符合的條件:(1)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稅商店內購買退稅物品的金額達到500元人民幣;(2)退稅物品尚未啟用和消費;(3)離境日距退稅物品購買日不超過90天;(4)所購物品由本人隨身攜帶或者隨行李托運出境。
對于應退增值稅額,是以離境的退稅物品的增值稅普通發(fā)票金額(含增值稅)為依據(jù),退稅率為11%,計算應退增值稅額。計算公式為:應退增值稅額=離境的退稅物品銷售發(fā)票金額(含增值稅)×退稅率(11%)。實退增值稅額=應退增值稅額-退稅代理機構辦理退稅手續(xù)費(2%)。
而退稅幣種為人民幣,退稅方式包括現(xiàn)金退稅和銀行轉賬兩種方式。退稅金額超過10000元人民幣的,退稅代理機構應以銀行轉賬方式退稅。退稅金額未超過10000元人民幣的,可根據(jù)境外旅客選擇,退稅代理機構采用現(xiàn)金退稅或銀行轉賬方式退稅。
實際上,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是國際通行做法。福建省旅游局相關人士表示,該項政策在我省的落地,有利于促進消費,是福建本土商品、本土品牌“走出去”的有效途徑;有利于帶動商業(yè)、旅游業(yè)等關聯(lián)產業(yè)發(fā)展,提高我省旅游產業(yè)國際化水平,提升我省成為國際旅游目的地的競爭力和吸引力;有利于優(yōu)化服務環(huán)境,樹立福建對外開放的良好形象;有利于進一步加深海峽兩岸人員的往來和交流。
辦理流程
1.退稅物品購買。境外旅客在退稅商店購買退稅物品后,需要申請退稅的,應當向退稅商店索取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申請單和銷售發(fā)票。
2.海關驗核確認。境外旅客在離境口岸離境時,應主動持退稅物品、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申請單、退稅物品銷售發(fā)票向海關申報并接受海關監(jiān)管。海關驗核無誤后,在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申請單上簽章。
3.代理機構辦理退稅。離境退稅均由設在辦理境外旅客離境手續(xù)的離境口岸隔離區(qū)內的退稅代理機構統(tǒng)一辦理。境外旅客憑護照等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海關驗核簽章的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申請單、退稅物品銷售發(fā)票向退稅代理機構申請辦理增值稅退稅。退稅代理機構對相關信息審核無誤后,為境外旅客辦理增值稅退稅。
指定退稅商店、口岸及代理機構名單
1.截至12月25日,我省28家商店(超市)成為首批指定退稅商店,主要分布在福州、廈門、泉州、莆田、漳州、南平和平潭。退稅商店名單可在福建省國家稅務局(www.fj-n-tax.gov.cn)、廈門市國家稅務局(www.xm-n-tax.gov.cn)官方網(wǎng)站查詢。
2.福州長樂國際機場、泉州晉江國際機場、平潭海峽高速客運碼頭、廈門五通碼頭作為首批離境退稅口岸。
3.興業(yè)銀行為長樂機場、晉江機場、平潭客運碼頭、高崎機場退稅代理機構,廈門銀行為五通碼頭退稅代理機構。長樂機場、晉江機場、平潭客運碼頭、高崎機場、五通碼頭離境隔離區(qū)內設置專用退稅場所。(記者夏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