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湖北的服裝店亂吆喝“最低價”“清倉價”攬客,可能會被罰。記者7月5日從湖北省物價局獲悉,湖北省擬給服裝銷售明碼標價“立規矩”,正面向公眾征求意見。
根據省物價局公布的《湖北省服裝銷售明碼標價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服裝經營者明碼標價時,不能用“清倉價”“甩賣價”“最低價”“零利潤”等與事實不符,或“特價”“勁爆價”“秒殺價”等無從比較的價格來標示,欺騙消費者;在銷售此前沒有賣過的服裝時,不得用原價、降價、優惠、打折等類似概念誤導消費者。
省物價局人士昨天表示,公眾如對征求意見稿有意見或建議,請在7月10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將意見和建議反饋至省物價局工服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