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5月27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四川自貢消費者楊先生和家人最近陷入了一場快遞索賠糾紛,很是郁悶。4月12日,楊先生和妻子通過四川順豐向北京快寄了5公斤燕窩,保價20萬元,保價費1000元,同時支付了391元運費。
楊先生稱,“交貨之前,快遞員確認燕窩完好無損,而且確認了數量、重量。遺憾的是,4月13日,貨到目的地以后,發現燕窩嚴重毀損,對方拒絕收貨,經順豐送貨員與收貨方共同拍照、錄像,確認了這一事實。”
楊先生說,燕窩的完整度、成色不同,價格也不同,尤其是完整度,對于市場價格至關重要。造成貨物損壞的直接原因是順豐快遞員不熟悉易碎品裝箱業務,不按規范操作,沒按我們的要求裝箱,四川順豐應當負全部責任。
據了解,對于燕窩破損事實及原因,四川順豐也表示認可。5月15日,四川順豐公關事務部負責人坦言,“責任在包裝環節”,“正因為寄遞服務有欠缺的地方,所以才會積極地與客戶談賠償,解決問題”。
但就賠償問題,雙方出現嚴重分歧。
據楊先生介紹,索賠初期,四川順豐只同意賠償4萬元,即保價金額的20%,理由分別是保險公司只愿意賠償這么多、燕窩沒有全部損壞、損壞的燕窩其藥用價值還在評估。自貢市消委會受理投訴后,兩次組織調解,四川順豐最終也只同意賠償5萬元,破損的燕窩歸楊先生。由于雙方未達成一致,調解失敗。
經濟之聲:為什么一到賠償就開始有糾紛,保價不是保多少賠多少嗎?
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胡鋼:“從案情的整個過程來看,總體上大家還是在彌合分歧,在達成共識的進程中。而且這個案件的事實比較清楚,因為消費者交寄的時候,相關的快遞企業也確認了物品、重量等。收寄的時候,當時的收件人和發送快遞的相關人員也對最終造成損害的現狀做了相關拍照,也有證人證言。現在雙方爭議的恐怕更多是造成損失的價值是多少,就中間的差值如何進行補償,雙方恐怕需要進一步溝通,如果確實溝通很困難,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或者約定的仲裁機構進行裁決,通過司法的力量徹底解決矛盾。”
4月24日,四川順豐再次派人到現場鑒定燕窩損壞程度,結論是損壞了99%。4月28日,在沒有經過寄件人同意的情況下,四川順豐擅自將貨物運回成都并開箱,造成了二次毀損,現在已經100%損壞了。
楊先生說,“快遞的是燕盞,現在全部變成了燕條和燕碎,商業價值全無,價格一落千丈,損失慘重。”
令楊先生沒有想到的是,四川順豐要求開具價值證明。
經濟之聲:這個價值證明是不是比較難開?
胡鋼:“是這樣,快遞的相關服務總體遵守《郵政法》,郵政法中對于快遞有一個專門的章節,同時國務院對于快遞服務有專門的行政法規,快遞服務條例。
從法律上來說,無論是郵政企業還是快遞企業提供的這種保價服務,本質上是一種保險服務,所以很多情況適用于保險法。而《保險法》和消費者有關系的一種是所謂財險,一種是壽險。所謂的財險就是以相關的財產作為保險的標的。財險最大的一個原則就是其保險的金額,賠付總金額是確定的,即最高不能超過被保險物的實際價格。比如一支筆值100塊錢,保險企業最多賠100塊錢。”
楊先生說,“5月3日順豐公司第三次給出賠償意見,還是4萬元。這次的理由是,貨返回成都后,他們找了業內人士評估,這批貨在完好的時候不值20萬元,只有4萬元的價值。”如此看來,四川順豐認為楊先生提供的保價價值屬于虛報。
開這個價值證明可是難倒了楊先生,因為這些燕窩是近幾年家里親戚朋友送的,根本沒有發票。楊先生維權之路受阻,因此非常氣憤。
經濟之聲:接下來只能求助于法律還是怎么辦?
胡鋼:“實際雙方現在的爭議就在于實際價值,即使到了法院,或者到了仲裁機構,處理這種糾紛一般就是要求雙方共同指定一個價格鑒定機構,如果雙方都能共同認可一個在當地比較有權威的、誠信程度也比較好的中立第三方做一個價格鑒定,我相信,這個問題就會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