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多層次住房體系
王鋒向21世紀經濟報道表示,要真正實現“住有所居”,就要使住房供應多元化,建立多層次的住房市場,是樓市長效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也就是說,除了商品房,還要發展公共住房,包括公租房、人才住房,以及培育租賃市場。
在深圳的公共住房體系設想中,人才房占比較重。住建局有關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表示,深圳市嘗試將人才住房從保障性住房體系分離出來,形成人才住房與保障性住房雙軌并行的公共住房體系。而在人才住房體系中,也分為租與售兩種,并以租為主。
與目前保障房體系中的經適房、安居型商品房不同的是,可售的人才住房不能轉為一般商品房上市流轉,只能被政府回購或在平臺體系內流轉。
人才安居房的供應方也向社會開放,探索多種共有產權。比如鼓勵房企等市場主體參與人才住房建設和運營等,形成政府與企業、政府與人才、單位與人才等多種共有產權模式。這與北京的“共有產權房”頗有共同之處。
若加上已有的廉租房、公租房,深圳市的住房供應體系將形成:廉租房、公租房、人材安居房、安居型商品房、普通商品住宅、豪宅這樣的層次和體系,進一步簡化可為:公共住房(含保障房和人才房)、安居型商品房、商品房、豪宅體系,其中公共住房的比例將逐漸加大,安居型商品房的比例會縮小。
“保障最低收入人群、實現住有所居是政府的責任。”在深圳一位大型房企董事長看來,合理的多層次住房供應體系應為10:10:50:30的比例。
其中,政府應保障10%的最低收入人群,根據房子租金不能超過最低收入的30%的差,政府提供現金補貼;第二個10%要分成兩個5%,一個5%是人才用房,另外5%是公務員住房,給剛工作的年輕公務員,因為他們收入很低,卻是維持社會穩定的重要力量;以及教師、醫生,這些職業應有政府保證其擁有房屋,可以用共有產權或出租房的方式。
中間最大的50%是普通商品住宅,可以推算一下今年有多少人出生,剛需房大概多少,按照其購買力,來推出他們買得起的房子;剩下30%完全市場化,征消費稅、高端消費稅,奢侈稅,有錢買大房子多交點稅就行了。
上述人士指出,要實現多層次住房供應,關鍵要看政府的供地模式是否能跟上,在深圳,也要根據城市更新和軌道建設,相應配置公共住房資源。
原標題:
深圳樓市變局:新房均價十連跌 公共住房重構住房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