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晚間,中國聯通A股公告了該公司混改方案,隨即又撤回了全部公告。
還好,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官網保留了全部信息,讓投資者得以了解混改方案全貌。
社會各界對于中國聯通A股的混改方案反應不一,投行界普遍為方案捏一把汗,因為定增比例和定價基準日違反了年初制定的定增新規;分析師都在說利好,甚至引申到國企改革全局;投資方中4家上市公司因事項重大而停牌。
對于16日臨時撤下公告原因,中國聯通方面并未給出解釋,只是今日晚發布公告稱:因技術原因,本公司已申請繼續停牌。本公司將在三個交易日內披露非公開發行預案和其他相關文件并復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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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項內容與新規不符
據中國聯通A股昨日的公告以及中國聯通(香港)官網信息,本次混改前,中國聯通A股總股本為約211.97 億股。在本次混改過程中, 該公司擬向戰略投資者非公開發行不超過約90.37 億股股份。由此不難看出,本次中國聯通A股擬非公開發行的股份數占發行前總股本的比例為4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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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公告日(2017年8月17日)。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發行價格為6.83元/股,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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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聯通混改方案一出,投行界一片凌亂,紛紛質疑這份混改方案的合規性。因為,按照監管部門年初制定的規則,這份混改方案至少存在定增比例和定價基準日設定兩項違規。
今年2月中旬,證監會對《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部分條文進行了修訂,發布了《發行監管問答——關于引導規范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管要求》。兩項核心內容分別為:
1、上市公司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擬發行的股份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前總股本的20%。
2、取消了將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作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定價基準日的規定,明確定價基準日只能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期的首日。
面對中國聯通A股昨日晚間發布又撤回的混改方案,投行界普遍認為明顯違背了監管部門的這兩項規定。
“非常懷疑中國聯通前期聘請了投行,這份方案非常不專業或者非常匆忙,目前中國聯通需要重新修訂方案,或者走國務院特批通道。”一位具有十余年投行經驗的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