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怎么干?”
2017年,中國房地產真正走入變革之年。告別炒房時代,行業深度調整,排查暗礁險灘,房企劇烈分化,長效機制加快建立……中國房地產發展的大邏輯正在按照“房子是用來住的”的根本定位進行重塑。
辨明大勢,才好落子;確定方向,方好發力;看清未來,走好當下。《中國建設報•中國房地產》與行業專家學者、企業代表一同洞悉變革大邏輯、研判轉型大機遇。
北京(樓盤)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員會近日會同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規劃國土委聯合起草《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事實上,共有產權住房并非北京首創,共有產權住房自2007年起在江蘇省淮安(樓盤)市進行試點,之后在貴州(樓盤)、上海(樓盤)等地都有推廣。
北京版“共有產權住房”有哪些創新之處?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劉衛民說,《辦法》為使政府與購房者實現雙贏提供了重要紐帶和渠道,主要體現在3個方面:
第一,目標明確,主要針對無房群體,并且是首套住房。
第二,產權明晰,涇渭分明,各有份額,對政府的公共資源進行了明確界限劃分。《辦法》提出,購房人產權份額參照項目銷售均價占同地段、同品質普通商品住房價格的比例確定;政府產權份額,原則上由項目所在地區級代持機構持有,也可由市級代持機構持有。
第三,政策具有彈性。如果購房人未來想買賣共有產權住房怎么辦?按照《辦法》,取得共有產權住房不動產權證未滿5年的,不允許轉讓;滿5年的,可按市場價格轉讓所購房屋產權份額。購房人也可按市場價格購買政府份額,獲得商品住房產權。同時,允許租賃共有產權住房,租金收益將按照購房人和代持機構產權份額的比例確定。所以,共有產權住房在一定意義上是政策性的商品住房。
在劉衛民看來,北京版“共有產權住房”在宏觀上起到了動態平衡的作用。
從城市發展角度來看,北京要建設四個中心,保持活力,就要降低居住成本,所以,共有產權住房是一種非常好的形式。
此外,《辦法》還提出,在兼顧本地居民住房需求的同時,對于穩定就業的“新北京人”的房源供應不能少于30%。“擴大了保障范圍,是邁向住有所居的重要舉措。”劉衛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