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經網站Benzinga北京時間8月2日報道,美國律師事務所Klein Law Firm周二宣布,已代表在2017年4月27日至6月22日購買微博公司股票的股東,向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提起集體訴訟,指控微博違反了聯邦證券法。
訴訟稱,在集體訴訟期內,被告發布了嚴重不實和/或誤導性公告,和/或并未披露以下信息:(1)微博缺少必要的互聯網視聽節目牌照;(2)微博在其網站上發布的特定節目包含了違反中國政府規定的內容。
2017年6月22日,微博宣布收到中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通知。通知要求地方監管部門“采取措施暫停多家公司的視聽服務,原因是他們缺少互聯網視聽節目播放牌照,在其網站上發布的特定評論節目包括了違反政府規定的內容”。
微博股東可以在2017年8月28日之前向法院申請擔任首席原告。
另外,律師事務所Law Offices of Vincent Wong也在周一宣布,已代表在2017年4月27日至6月22日購買微博公司股票的股東,向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提起集體訴訟,理由也是微博違反了聯邦證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