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8月14日訊 昨天,安徽省高院對于英生故意殺人再審一案公開宣判,認為原審認定于英生故意殺害其妻韓某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判決宣告于英生無罪。當天,于英生的親友、原單位部分人員、媒體記者及各界群眾40余人參加了旁聽。
1996年12月2日,于英生之妻韓某在家中遇害。經蚌埠市公安機關偵查、蚌埠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蚌埠市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于英生無期徒刑,安徽省高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終審裁判生效后,于英生及其父于道欣相繼申訴。今年5月31日,安徽省高院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決定對該案立案復查;6月27日,安徽省高院決定由該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再審;因本案涉及個人隱私,安徽省高院于8月5日在阜陽不公開開庭審理,經再審,根據檢察機關和辯護律師提供的新證據,認為原審認定于英生故意殺人事實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在案證據之間的矛盾沒有得到合理排除,不具有排他性、唯一性,據此,依法判決撤銷原一審判決、二審裁定,宣告于英生無罪。
宣判后,安徽省高院告知于英生有申請國家賠償的權利,并積極協調蚌埠市有關方面做好于英生的安置和被害人近親屬的撫慰等善后工作;同時,建議有關機關加大偵查力度,緝拿真兇,懲罰罪犯。新安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