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7月16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陳耀宗 莊凌龍 吳海呈)7月13日21點20分,泉州晉江國際機場,一架從菲律賓馬尼拉回國的航班,經過2個多小時1200多公里的長途飛行后,緩緩降落在機場跑道上。艙門開啟,潛逃23年之久的外逃人員林某在民警押解下回國。
今日,晉江警方披露該案。據介紹,今年52歲的林某,涉嫌信用卡詐騙罪,1996年6月外逃。1998年5月,晉江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詐騙罪對其批準逮捕。2014年11月,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布紅色通緝令。
截至目前,晉江市公安局已先后從菲律賓、泰國等國家和地區緝捕、勸返境外在冊逃犯6名。林某是晉江警方追回的首位“獵狐”、“紅通人員”。
1995年,林某年僅29歲,正值青春年華,已是晉江一家服裝公司的老板。當年想要辦張信用卡并沒有那么容易,必須要有擔保。在公司的擔保下,林某才辦了一張信用卡。而就是這一張信用卡,林某在1995年8月份至1996年5月份期間,惡意透支11896.95元,拒不還款。
至1998年3月份,林某惡意透支款項及利息已累計23913.34元。警方在接到銀行報警后,于1998年4月5日以林某涉嫌信用卡詐騙罪進行立案調查。
僅僅因為一萬多元,林某舉家背井離鄉,在菲律賓定居下來。憑借著生意的頭腦,從一開始的服裝加工小作坊到后來的大型商超服裝供應商,林某逐漸習慣了在異國他鄉的生活。然而,涉案在冊使得他那顆始終提著的心,并沒有因為物質生活的好轉而漸漸放下,不敢輕易和國內的親屬聯系,不敢在國外與人有太多交際。
2014年12月,林某委托國內親屬將所透支的款項及利息2萬余元還清,但警方的追逃工作并未就此打住。23年,盡管當年的案卷已經發黃顯舊,經偵民警也換了一批又一批,但經偵民警從未放棄對犯罪嫌疑人林某的追捕,針對林某的分析研判材料逐年增加,形成了厚厚的卷宗。
經偵民警小吳于2014年接下了追捕林某的接力棒,甚至前往菲律賓當面做林某的思想工作。林某卻以身體有疾不宜坐飛機為借口推脫。
之后,民警小吳繼續做林某及其家屬的工作。一方面,他每個月都與林某通過微信聯系,將國內相關勸返政策傳遞給身在國外的林某;另一方面,不定時與林某在國內的親屬聯系見面,全面講解勸返政策,敦促其親屬勸他投案自首。同時,警方還利用海外僑務資源聯系其家屬、密切關系人,積極開展規勸工作。
今年4月份,經過反復的思想斗爭,林某終于明確表達回國投案意愿。7月13日晚9時許,52歲的林某再次踏上家鄉土地的那一刻,距他當年倉皇逃離已過去23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