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我肚子疼……”昨日凌晨,在萬米高空,一名懷孕兩個月的高齡孕婦突然捂著肚子叫疼,從寧波飛往重慶的PN6508航班緊急備降南昌,將孕婦送往當地醫院。寧波機場將此事發在微博上,本報官方微博轉發后,引起廣大網友熱議。昨日,記者從寧波機場方面了解到,這名高齡孕婦最終不幸流產。
微博記錄:
孕婦不幸令人唏噓
昨日上午10點,經過實名認證的“寧波機場陽光服務”首發微博稱,凌晨時分,從寧波飛往重慶的PN6508航班剛起飛,機上一名懷孕2個月的準媽媽就說不行了,緊急備降南昌后急救車送醫院!
在微博最后,“寧波機場陽光服務”還特別提醒大家,雖然民航規定懷孕32周以下的孕婦可乘機,但懷孕2~3個月內還是要謹慎些!“平時有些準媽媽被拒絕登機時總是指責,希望要理解啊!”
此事迅速在微博中轉發,網友在同情這位準媽媽遭遇的同時,也感嘆“孕婦乘飛機需謹慎啊。”
乘客目擊:
起飛15分鐘喊“肚疼”
昨日,本報記者聯系上親歷此事的同機乘客潘先生,他講訴了自己所看到的一切。潘先生說,飛機從寧波剛剛起飛15分鐘左右,一位女子就去上廁所。“當時我坐在倒數第2排。”他稱,那位女子出來之后,在門口捂著肚子說疼,并告訴空乘人員說自己是孕婦。
飛機上的乘務人員得知有孕婦身體不適,馬上進行廣播問詢機上是否有醫生。“剛好飛機上有一名男醫生,他就去登記了。”潘先生說,乘務人員請大家把最后一排空了出來,墊了一些軟毯子,讓孕婦躺著休息。空乘人員還輪流陪她說話,安撫孕婦情緒,叫她不要緊張。“孕婦看上去30多歲,當時她臉很紅,嘴皮發干,嚷著要喝水,是重慶人。”潘先生稱,那位醫生給孕婦把了一下脈搏,還簡單問了一下情況。“醫生告訴空乘人員,孕婦自稱這幾天沒怎么吃東西,可能是身體太虛弱,沒適應飛機里的環境。”潘先生還說,陪同這名孕婦一起的還有一位男士,一直也在她身邊照顧她。
大概一個小時左右,飛機在南昌緊急備降。“120救護車已經等候在停機坪上。”潘先生說,那位男士陪同孕婦一起上了救護車,將她送往當地醫院。在南昌機場耽擱40分鐘左右,飛機才起飛。雖然凌晨2:50才到重慶,但是大家都表示理解,當時在飛機上還有很多人幫忙。
寧波機場:
孕婦最終不幸流產
昨日,記者聯系上PN6508航班所屬的西部航空公司,對方稱暫時不便透露情況。記者了解到,孕婦從機場直接送往江西省婦幼保健院,但機場方面沒有提供孕婦姓名,記者也暫時未聯系上孕婦本人。
“寧波機場陽光服務”屬于寧波櫟社機場地勤服務,昨日,寧波機場陽光服務的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位孕婦38歲,雖然已經緊急送往醫院,但是他們從南昌機場方面證實,孕婦最終不幸流產,“聽說她很難過,一直哭。”
這名負責人告訴記者,根據民航關于孕婦的相關規定,一般情況下,32周以下的孕婦,帶有圍產期證明,就能乘坐,但是,如果醫生開具了不適宜登機的證明,仍然不能乘坐飛機。同時,32~35周的孕婦,必須辦理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適宜乘機”的醫療證明,并簽署免責同意書,該醫療證明上必須注明“適宜乘機”四個字,并在72小時內簽發有效。他稱,即使有這樣明文規定,但是在平時的工作中,還是有很多孕婦不理解,甚至和機場工作人員爭吵,認為這樣的規定不人性。“我們也希望通過此次事件,給廣大旅客特別是孕婦提個醒,希望也得到他們的理解。”
醫生:
高危孕婦最好別乘飛機
重醫附一院產科主任漆洪波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分析,這位孕婦雖然懷孕在32周以下,理論上是可以按一般旅客運輸,但是最終出現這種情況還是有兩方面原因。其一,38歲的孕婦本身屬于高齡產婦,屬于高危流產人群,從他們自身來講,最好還是不要乘坐飛機。其二,有些孕婦如果情緒不穩定,在乘坐飛機時,可能會出現情緒緊張,導致子宮收縮。特別是在飛機起飛降落,壓力變化很大或者飛機反復顛簸,也不排除對胎兒產生影響。
漆主任說,在12周內的早孕期比較容易流產,孕婦在這個時期內要特別注意保胎。另外,如果孕婦本身就屬于高危流產人群時,比如高齡孕婦,或者母體患有高血壓,胎盤位置低等情況,建議都不要乘坐飛機。
網友聲音
網友“smile_boer”說:準媽媽乘機要注意了。
網友“金黃的老虎”說:孕婦務必小心!
網友“寶兒洋洋”: 天哪!那些準媽媽要注意啊!
網友“坦率的天真A”:懷孕,前三月,后三月,危險期。
網友“溫嶺小潘”: 悲劇,以后大家都注意。
小貼士
航空公司關于孕婦乘機的要求
(1)一般情況:32周以下的孕婦(必須帶有圍產期證明,否則沒有判斷的依據也無法乘機),除醫生診斷不適宜乘機者除外按一般旅客運輸;
(2)特別重要:32~35周的孕婦,必須辦理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適宜乘機”的醫療證明,并簽署免責同意書。該乘機醫療證明上必須注明“適宜乘機”四個字,并在72小時內簽發有效。必須注明:國航CA的限制是32~35周,川航3U的限制是32~34周。
(3)無法乘機:36周(含)以上孕婦航空公司拒絕運輸,必須注意國航CA拒絕35周(含)以上的孕婦,川航3U拒絕34周(含)以上的孕婦。
(4)購票注意:因為各航空公司規定有差異性,建議旅客直接打給航空公司營業部來訂票并提出申請。
(5)問訊要求:必須向旅客說得清清楚楚上述情況,以免旅客沒聽清楚的現象,旅客來機場后無法成行極易造成投訴,特別是要強調32周以下“證明一定要有”、32周以上“證明一定要有效”(注意適宜乘機四個字和在規定時間內)、國航和川航的特殊規定。 記者 談書 實習生 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