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門君誠 鐘會先 盧先生兒子今年秋季將入讀小學,他從學校領取了報名申請表,昨日前往佛山媽廟居委會蓋章,卻被要求提供孩子媽媽的上環證明。“沒有上環就蓋不了章,我們小孩就上不了小學。”盧先生很發愁。
上環證將孩子擋在校門外
盧先生是海南省萬寧市人,在佛山打工已近10年。2008年,他們一家搬到祖廟街道媽廟居委會轄區租住,兒子在附近上幼兒園,今年秋季將進入小學就讀。根據佛山市這幾年對外來工子女入讀公辦學校的優惠政策,他們對入讀附近的第二十五小充滿了期待。
5月4日,盧先生到第二十五小領取了《禪城區小學借讀申請表》。這張表上有一欄“計劃生育情況”,需要居委會和街道分別蓋章。
昨天上午,盧先生帶著申請表來到媽廟居委會,但“居委會說必須要孩子媽媽的上環證,沒有證就蓋不了章”。蓋不了章,意味著孩子在禪城上不了小學。
昨天上午,南都記者在媽廟居委會轄區了解到,和盧先生同樣遭遇的還有不少外來工家庭,都卡在“上環證明”上。
媽廟居委會行政服務中心一位工作人員告訴南都記者,借讀申請表確實需要大人的上環證明,沒有這個證明就無法蓋章。不過,“如果母親因為其他原因不能上環沒有上環證,必須出具縣級以上醫療單位的證明”。
盧先生的妻子陳女士說,上環對身體有害不愿上環,開具醫院的證明已來不及。而且她定期參加居委會的孕查,雖然按照老家政策可以生二胎,他們也暫時放棄了。但不論如何解釋,居委會仍拒絕給他們蓋章。
并非所有居委會都要上環證
并非所有居委會都要“上環證明”才蓋章,南都記者昨日咨詢了禪城、南海部分社區居委會,大多表示只要沒有違反計劃生育,到居委會蓋章不成問題。
“如果有違法生育的,需提供征收決定書同罰款單。”江南名居社區居委會負責人表示,上不上環影響不大。
文華社區居委會也表示,要是沒有違反計劃生育,辦理蓋章都沒問題,最多居委會會在情況欄寫明“沒落實長效節育措施”。
回應
居委會:省計生條例有規定
媽廟居委會一位負責人說,《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相關規定,“‘一胎上環,二胎結扎’,這是每個公民必須遵守的法律規定”。
記者查詢該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實行計劃生育,以避孕為主。實施避孕節育手術,應當保證受術者的安全。為預防和減少非意愿妊娠,各級人口和計 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創造條件,指導育齡夫妻知情選擇避孕節育措施。已生育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婦,女方首選使用宮內節育器;已生育二個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選結 扎措施。
但這條規定并非強制要求,也沒有將小孩入學與母親上環掛鉤。媽廟居委會這位負責人卻稱,具體的操作實施,由上級部門制定。昨天下午,佛山市衛生與人口計劃生育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在今天對此進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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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議取消上環與入戶入學掛鉤
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惠州市旅游局局長黃細花提交的建議稱,入學、入戶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不應該與計生掛鉤。
“如果你是一個已婚育的婦女,你就必須上環,每年還要去B超兩次,有些要查四次,不然你的孩子就不能上戶口,自己不能遷移戶口,不能找工作,居委會或單位天天找你的麻煩,苦不堪言。”黃細花說。
黃細花表示,孩子的入戶、入學不應當與父母是否執行計生政策掛鉤。孩子已經是公民了,應該享受公民應當享受的權利。根據教育法,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權利。
黃細花的建議引起了社會強烈反響。南都記者查詢獲知,目前廣東惠州、東莞等地上環與入戶完全脫鉤,但上環與小孩入學仍有部分地市繼續捆綁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