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此次高空墜物事件已在南源花園的業主間熱傳,不少業主紛紛指責肇事者缺德。
南源花園業主:“即使是有噪音吵到你,你都不應該扔東西下去,換位思考一下,別人扔東西下去砸到你的話,對不對,人家當時賣樓的時候是有配套的,有幼兒園和學校的,你認為適合你住才買的。”
律師提醒,如果高空墜物事件造成人員傷害的話,在無法確認肇事者的情況下,涉事樓宇內無法提供不在場證據的住戶,均要承擔相關責任。
律師金焰:“要是有監控拍到是誰拋的,那肯定是拋的人賠償,如果沒有的話,法律上就把責任推給所有建筑物里,在理論上存在拋的可能性的所有業主。”
(原題為《廣州:缺德!幼兒園屢遭高空墜物襲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