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新華網官方微博發(fā)布一則消息,稱福建省福州左海學校出臺一則校規(guī),規(guī)定“禁止男女生交往過密,包括不許并行、共餐、互贈禮品、直接交流”“私自離校要交一萬元保證金”等。該校林校長證實,該規(guī)定確實是他們學校制定,并要求學生遵守。“因為左海學校是私立校,又是高中校,所以一直對學生管理比較嚴格。這套規(guī)定,是從河北名校衡水中學學來的,可能有些嚴苛,但出發(fā)點都是為了學生的安全。為出臺該校規(guī),學校也開了多次家長會,多數(shù)家長都表示贊同。”
先說一下“一萬元保證金”的事兒。保證金主要出現(xiàn)在民事租賃合同中,多為了擔保租賃物品完好無損返還而給一方增加的約束。學校為了讓學生及時返校要求交保證金,并不合適。一萬元不是小數(shù)目,估計都得由家長出,無論是“臨時寄存”性的預交,還是違規(guī)后的沒收,目前沒有哪一部法律法規(guī)準許學校可以這樣做。
而禁止男女生“并行、共餐、互贈禮品、直接交流”,我認為,學校出此規(guī)定有傷尊嚴。據(jù)該校校長說,“由于部分學生可能平時在談戀愛,但是被老師發(fā)現(xiàn)也不承認,所以老師決定不僅從思想上,還在行為上按照‘男女授受不親’的界限來約束學生,這樣也是為了保護在校女生。”這樣的觀念,不僅早已OUT,也欠缺對學生的尊重和信任。或許在校長眼里,每一個男生都是潛在的不良少年,每一個女生都是待宰的羔羊。與不同人交往的自由和向往被扼殺,從哪個角度看都看不出該校是把學生當成起碼的正常人來培養(yǎng)和教育。
高中生談戀愛是不是洪水猛獸,各有各的體會。我抱懷疑態(tài)度,記得上高中那會兒,班里也有談戀愛的,偶然聽到女生對男生說“這學期你的英語成績再提不上去,我就不和你好了”。福州左海學校向衡水中學取經,我想也是為了提高高考成績。這樣的做法,得到了多數(shù)家長的贊同,更讓我深深地不安。從年齡上講,高中正跨著由未成年向成年的轉變,他們應該被告知:如何與異性適度、得體地交往,自尊自愛,如果喜歡一個人,在學習繁重的階段,應當如何處理和提高自己,還要告訴所有學生如何保護自己。考慮到大部分高中生在校時間比在父母身邊時間長,這些指導由學校這樣的專門教育機構承擔一部分,再合適不過。
學校不承擔,家長也不要求,這讓人更進一步注意到高考指揮棒下現(xiàn)實教育的扭曲,唯分數(shù)馬首是瞻,學生被當成一個考試機器,與考試無關的事,包括如何成為一個正常的人,都被屏蔽在外。當然,學生也希望自己高考有好成績,家長更盼著孩子有個好前途,而學校也指望一屆屆學生不斷刷新本校高考神話。可如果這樣的校規(guī)執(zhí)行了,從結果預判,或許高考能參加,學生卻“傻”了。
教育的一項重要職責,是讓每一個學生學會有尊嚴地生存和發(fā)展。左海學校這種做法最大的問題,就是和教育的初衷背道而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