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考錄取工作已接近尾聲,然而,因為被拒絕投檔,浙江考生張智博面臨資格喪失而憂心忡忡。
張智博是浙江溫州中學2017年應屆高中畢業生,報名參加了今年廈門大學高水平運動隊的招生,經過廈門大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資格確認和專項測試,并在廈門大學網站、浙江省教育考試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等公示均無異議后,獲得廈門大學2017年高水平運動隊B類本二線錄取資格。他與廈門大學簽訂了《2017年招收高水平運動隊協議書》。
高考成績揭曉后,張智博的文化課成績為577分,達到了廈門大學2017年高水平運動隊錄取資格要求。
然而,就在等待大學錄取通知時,今年6月29日,其家長接到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張智博不符合報考條件”、不予投檔的電話通知。
不予投檔
不予投檔,意味著張智博無法被大學錄取。焦急的家長第二天急赴杭州趕往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張智博的父親張俊健被告知,按照2010年教育部《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辦法》,報考高水平運動員須為“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證書(含以上)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而張智博僅具有國家二級運動員證書,不是“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因此“不符合教育部所列的報考條件”。
據了解,張智博5歲開始練習武術,高中獲得了第十五屆全國武術學校套路比賽二類傳統拳少年規定拳全能第四名,并因此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證書。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為,張智博雖然擁有國家二級運動員證書,但只是在全國比賽中獲得第四名,不符合報名條件。
對此,張俊健表示無法認同。他認為,張智博的報考條件符合廈門大學招生簡章的規定,報考資格不僅通過了廈門大學的審核和專項測試,也經過了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審核與專項測試。特別是通過二者審核才能參加的“高水平運動隊”招收專項測試,足以說明張智博報考資料齊全,符合廈門大學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設定的報考條件,具有相應的報考資格。
廈門大學2月20日公布的2017年高水平運動隊初審合格準予考試名單和3月17日公示的2017年高水平運動隊入選資格名單,張智博均名列其中。
3月23日,浙江教育考試院“普通高校招生體育類專業特招生和高水平運動員體育專項測試合格考生名單”公示,張智博的名字也在公示之列。
此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6月21日的浙江教育考試網,張智博的名字均出現在公示的“2017年高校高水平運動隊測試合格考生名單(廈門大學)”和“浙江省2017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高校入選考生名單”。
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2017年高校高水平運動隊測試合格考生名單(廈門大學)”注明,“已通過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