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希望推動普通列車禁煙
李晶的代理律師、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鐘蘭安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因為他也是控煙的公益律師,所以第一時間便決定代理這個案件。
鐘蘭安說,在列車上抽煙明顯違反了《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中禁止在公共場所吸煙的規定。另外,在本案里面,《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和《天津市控煙條例》都明確提到禁止在公共交通工具內吸煙,并且禁止吸煙場所的所在單位有義務對吸煙者予以勸阻。但是在列車行駛在北京和天津轄區的時候,并沒有工作人員對抽煙者進行勸阻。
鐘蘭安認為,因為火車上不像其他地方,在其他地方如果發現有違反規定可以向衛計委舉報,然后衛計委進行處罰,但列車上這并不現實,相對來說執法資源比較匱乏。此外,我國《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只是明確禁止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而在普通列車上則只是設置了禁煙區域。但是,目前高鐵上我們已經做到了禁煙,也希望能通過這個案子對在普通列車上禁煙這件事進行推動。
中國控制吸煙協會專家委員、北京義派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振宇表示,雖然近年來各地禁煙力度不斷加大,但之前沒有人因為公共場所吸煙而起訴經營者或者管理者,這個案子是第一次,所以該案可以說“意義重大”,如果勝訴的話,將有助于推動普通列車禁煙。從這個意義上講,本案可以看成是“中國公共場所無煙訴訟第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