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區各縣(市)區持續開展校外培訓機構聯合治理行動,依法嚴厲打擊違規培訓行為。近日,吳忠市利通區、固原市涇源縣、中衛市沙坡頭區通報查處的典型案例。
利通區查處兩起違規開展學科培訓問題
一、富康樓隱形學科類培訓點
事件詳情:
根據群眾舉報,利通區教育局2月28日晚組織執法人員突擊檢查利通區富康樓二樓,發現十幾名中小學生在此處參加學科補習,執法人員現場責令該機構負責人立即停止違規行為,并妥善遣散學生。3月10日晚,利通區教育局校外執法人員聯合利通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工作人員對該點采取“回頭看”突擊檢查,發現該培訓點依然存在違規補習現象。
處理結果:
1.現場責令整改。教育執法人員現場責令該機構負責人立即停止違規行為,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并作出警告,如再發現其違規培訓行為,將聯合市場監管等執法部門對其依法依規進行處罰并沒收違法所得。
2.取締教學點。執法人員現場責令該機構立即拆除含教育培訓違規廣告燈箱,清空違規教學點課桌椅及教具,穩妥遣散學生,停止違規學科培訓行為,專門派遣工作人員督導整改落實情況,實施全程監督,目前已取締該教學點。
3.宣傳警示教育到位。利通區教育局協同屬地住建部門,約談提供場地的房屋租賃負責人,責令強化管理責任,明確告知不得將房屋租借給無資質機構和個人開展校外培訓,同時對相關人員嚴格進行警示教育。
二、學翔校外托管違規培訓
事件詳情:
根據群眾舉報,利通區教育局組織工作人員對盛世花園旁邊的學翔校外托管機構進行突擊檢查,現場查實該機構存在違規開設英語學科培訓、培訓人員無教師資格證、衛生防疫存在隱患。
處理結果:
1.現場行政執法。執法人員現場責令該機構負責人立即停止違規培訓行為,并開具《校外培訓監管行政處罰責令改正通知書》,依規進行行政處罰。
2.責令立即整改。責令其立即穩妥遣散學生,及時退還違規收取費用,嚴格按照登記部門營業執照核發的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
3.做好警示教育。針對其超范圍開設學科類培訓作出嚴重警告,并現場進行相關教育法規宣傳教育。
涇源縣查處兩起違規培訓行為
事件詳情:
3月18日,在百泉東街(臥龍山停車場對面)一出租屋發現一家培訓班。經現場檢查,在出租屋二樓發現有講課用的黑板、課桌椅,現場無培訓學生,經詢問喜某、走訪周圍群眾,喜某暫未開展相關學科培訓,未招收學生,未進行收費。
處理結果:
1.檢查組對喜某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對其進行了“雙減”政策的宣傳,責令其立即停止即將開展的違規學科培訓行為。
2.通過電話對出租屋房主宣傳 “雙減”政策,開展批評教育,告誡其不得將房屋租借用于開展違法違規經營活動。
3.通知相關學校利用家長微信群,對家長進行了“雙減”政策的普及宣傳。
事件詳情:
3月19日,在盈德商業街一營業房發現一家鋼琴培訓班。經現場檢查,該培訓班無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核準書,營業執照登記名稱為“涇源縣銳誠快樂藝術培訓中心”,經營范圍為“藝術培訓、鋼琴、文化學術交流、樂器銷售”等,在營業房發現有培訓用的鋼琴12架,十余名孩子正在練習鋼琴,負責人郭某對違規開展培訓一事供認不諱。該機構主營樂器銷售,暫未對培訓學生進行收費。
處理結果:
1.檢查組對郭某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對其進行了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準入政策宣傳,責令其立即停止違規培訓行為,要求其對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進行變更、在未取得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核準書前不再開展培訓活動。
2.對營業房房主宣傳政策,告誡其不得將房屋租借用于開展違法違規經營活動。
3.現場對家長進行了批評教育,教育家長樹立正確教育觀念,確有需求,應當從孩子興趣愛好、個性發展出發選擇有培訓資質的機構,通過監管平臺繳費,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避免糾紛和損失。
沙坡頭區查處3起學科類違規培訓行為
一、查處“私人家教”開展學科類培訓行為
事件詳情:
群眾反映應理新社區一住戶內存在違規培訓等行為。經查,該住房內1名教師對12名學生進行學科類授課,室內共有課桌椅12套。該房主為2021年已注銷辦學資質的學科類培訓機構法人,其利用掌握的學生信息,組織師生私自開展培訓活動。
處理結果:
1.沙坡頭區教育局當場向違規培訓組織者下發停止辦學告知書,要求立即停止違規培訓活動。
2.督促負責人立刻通知參與培訓的學生家長,要求機構有序放學。
3.全額退回違規培訓費用,退還每位學生培訓費400元,共計4800元。
4.約談舉辦者,宣傳“雙減”政策,并對其嚴肅批評教育,該負責人承諾“不再違規開展培訓”。
二、查處無證無照“黑機構”違規組織學科類培訓
事件詳情:
群眾反映沙坡頭區中山佳苑一營業房內有人組織學生開展學科類培訓。經查,該營業房內有2名教師,正在組織28名學生進行英語課程輔導。該營業房為2021年已注銷辦學資質的培訓機構,現不具備學科類培訓辦學資質,屬于無證無照“黑機構”。
培訓現場發現處理結果:
1.沙坡頭區教育局當場向該違規培訓機構下達停止辦學告知書,要求立即停止培訓行為,限期退還培訓費用,做好向學生家長的解釋及其它善后工作。
2.明確機構負責人立刻通知參與培訓的學生家長,要求組織培訓學生有序安全撤離。
3.約談舉辦者,宣傳“雙減”政策,并對其嚴肅批評教育。該負責人承諾:“不再違規開展培訓”。
4.沙坡頭區教育局以告知函的方式將督查情況反饋至專班各成員單位、社會監督員、責任督學。明確要求各成員單位、社會監督員、責任督學做好后期的督導檢查與社會監督工作。
三、查處創業城周邊“閱讀館”超范圍經營,組織學科類違規培訓活動
事件詳情:
市民投訴位于沙坡頭區南苑東路創業城周邊一家“閱讀館”內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經查,該閱讀館內有2名教師、37名學生。閱讀館營業執照規定經營范圍為“圖書出租、圖書管理服務、居民日常生活服務、書吧管理(限于看書、閱覽)”,無辦學許可證,不具備學科類培訓辦學資格,實際存在學科類隱形變異違規培訓活動。
處理結果:
1.沙坡頭區教育局當場向“閱讀館”下達停止辦學告知書,要求立即停止培訓行為,限期退還培訓費用,做好向學生家長的解釋及其它善后工作。
2.明確“閱讀館”法人及2名培訓教師,立刻通知參與培訓的學生家長,要求組織培訓學生有序安全撤離。
3.責令“閱讀館”法人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報沙坡頭區教育局審核備案,并簽署承諾書,不再組織學科類違規培訓。
4.要求“閱讀館”一周內清除房屋內有關教育教學的設施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