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簡稱:中考)時間是6月18日、19日、20日三天。與往年相比,中考總分由原來的700分,提高到780分。中考成績于7月3日公布,考生各單科成績及總分均精確到0.5分。

關鍵詞:招生原則
對分配到指標的考生投檔指標生志愿學校時加45分
通知要求,今年繼續執行熱點優質普通高中招收指標生政策,招收指標生的學校指標生計劃不低于本校當年招生計劃的70%,指標生名額分配時適當向農村初中和城市薄弱初中傾斜。對分配到指標的考生投檔指標生志愿學校時加45分。
普通高中舉辦的創新人才培養試點班,其培養方案和招生辦法須報省教育廳批準后實施,不得擅自舉辦。
嚴格規范普通高中國際班和境外課程班招生,納入招生統一管理,實行計劃單列,錄取分數原則上應達到同批次學校錄取要求,學生就讀期間不得轉入普通班級。普通高中國際班,由教育主管部門重新登記,其境外課程、招生計劃、收費許可等須報省教育部門備案。
關鍵詞:招生范圍
所有公民辦普通高中嚴禁違規跨區域招生
通知要求,公民辦普通高中實行屬地招生。地處縣域的公辦普通高中應在縣域招生;地處設區市城區的公辦普通高中應在所在區或若干城區內招生,具體招生范圍由市教育局統籌確定。民辦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圍應與所在地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范圍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市教育局可在大市范圍內統籌調劑安排招生計劃。所有公民辦普通高中嚴禁違規跨區域招生。
五年制高職校、師范學校、中等專業學校和技工學校面向全市招生。
關鍵詞: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專業加試
學業考試滿分為780分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包括學業考試和學業考查。學業考試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地理、生物、道德與法治、歷史學科的考試和體育學科測試。學業考試滿分為780分。其中地理、生物學科考試沿用考生2021年統考取得的成績,所有往屆生和未參加我市2021年統考的考生,須參加2022年的地理、生物統考,以2022年考試成績記入中考總分。
學業考查包括美育測評和物理化學實驗考查,由市、縣(市)區教育局統一組織。
美育測評成績為C等(含)以上、理化實驗考查合格、綜合素質評價為B等(含)以上的考生方能被四星級高中錄取。理化實驗考查合格的考生方能被三星級(含)以上普通高中錄取。
報考高等師范學校(含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音樂、美術、體育、學前教育專業以及報考文化藝術學校、體育運動學校、中等專業學校藝術與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招生學校組織的專業加試。
中考成績于7月3日公布,考生各單科成績及總分均精確到0.5分。考生可到其報名學校領取《中考成績單》,也可撥打電話16889955或登錄徐州招生信息網(wwwxzszbnet)查詢成績。
關鍵詞:招生錄取
招生通過統一錄取平臺進行審批和錄取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開、公正、擇優原則,由市、縣(市)區招考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市教育考試院建立全市統一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平臺。全市所有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必須通過統一錄取平臺進行審批和錄取。
中考成績公布次日,各縣(市)區教育局根據本地普通高中的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劃定本地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并報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向社會公布,不得將低于本地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和招生范圍以外的考生錄取到普通高中。
市、縣(市)區招考部門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志愿和考生成績分別劃定各批次學校投檔控制線,在投檔控制線上,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順序按1∶1向招生學校投檔。對投檔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總分、語文成績、數學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
空軍青少年航空學校實行“零志愿”錄取,由考生自愿報名并參加空軍招飛選拔中心的初檢、文化測試、定選,在中考成績公布后,由空軍招飛局和省教育廳擇優錄取,錄取后由省教育廳辦理考生學籍。
普通高中的特長生招生錄取辦法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高中特長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徐教24號)相關要求執行。省農林廳所屬農業職業技術學院、省文化廳所屬藝術學校、南京體育學院職業技術學院、南京藝術學院附屬中等藝術學校和省藝術中專校的藝術表演專業,由省教育考試院分別與省農林廳、省文化廳及省體育局統一組織,提前單獨錄取。其他外省市的藝術學校在我市招生,必須到省教育廳發展規劃處備案并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安排招生。
為維護考生填報志愿的嚴肅性和考生合法權益,招生學校不得錄取未參加2022年中考的學生,所有高中階段學校必須辦理錄取手續后方可安排考生辦理學籍注冊和報到手續,任何學校不得提前招生。對未按規定程序招生所帶來的不能辦理錄取和學籍注冊手續等一切后果,均由招生學校承擔責任。所有被錄取的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錄取學校辦理報到、注冊等手續;逾期未報到的,招生學校將根據學籍管理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凡投檔后符合學校錄取條件并已錄取的考生均不得要求退檔,不得錄取到其他學校。集中錄取階段已經完成計劃的學校,不再安排補充錄取。
中考錄取分三個批次進行,具體如下:
第一批次:四星級高中及經批準在四星級高中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中職-本科“3+4”分段培養學校、高職-本科“5+2”分段培養學校、高等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
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對口單招班和高技能人才班的招生。
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職、技工學校技師班、中職-高職“3+3”分段培養學校、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高級工和中級工的招生。
根據通知要求,第一、二批次學校志愿在中考前填報,第三批次學校志愿在第一、二批次學校錄取結束后,面向未被錄取的學生填報志愿。
第三批次錄取學校以“學校專業組”為單位進行志愿填報、投檔和錄取。
關鍵詞:錄取照顧政策
同一考生符合多項加分投檔條件時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項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錄取時將考生學業考試成績總分加分投檔。同一考生符合多項加分投檔條件時,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項。
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香港和澳門及臺灣省籍考生(憑僑辦、臺辦證明)加10分投檔。
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警察子女、現役軍人子女、應急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的錄取照顧政策按相關文件執行。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在6月7日前持《照顧加分申請表》到相關部門辦理核準手續后,由報名點學校匯總后報市教育考試院,由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并公示無異議后執行。
關鍵詞:招生紀律
普通高中學校嚴禁招收借讀生
通知要求,各級各類學校要自覺遵守招生紀律,規范招生行為,推進陽光招生。
嚴禁以各種方式阻止學生參加中考;嚴禁提前招生、無計劃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普通高中免試招生;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費用;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市教育主管部門將開展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專項督查,對違反規定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對招生工作把關不嚴、監管不力、違規建立學籍等行為,要依規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及當事人、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