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點設立學校周邊100米內流動攤販禁售區、禁止學生在校期間購買網絡訂餐送入學校、有計劃推進學校食堂及周邊餐飲單位和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逐步實現“明廚亮灶”……近日,豐澤區制定《豐澤區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建設工作方案》,通過落實“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責任制、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聯動監管機制,嚴格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推進社會共治,守住孩子舌尖上的安全。
《方案指出》,將通過實施“三落實、一嚴格、一推進”綜合治理,推動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狀況保持平穩向好的總體態勢。
●力爭到2020年,完成6個100%目標(學校及周邊食品經營單位持證率、從業人員有效健康證明持有率、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配備率、學校食堂“明廚亮灶”率、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和風險等級評定覆蓋率、食品安全量化分級公示率),年度評定“良好”及以上量化評級單位的比例達到90%
●創建學校放心食堂10家
●學校食堂全部納入“一品一碼”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糧油制品、禽畜肉、水果蔬菜、調味品等重點品種的食材基本實現可溯源
●建成學校食品安全快檢室10個
●建成1個食品安全教育基地
●在義務教育小學階段全面普及學校食品安全教材并開設食品安全教育課,每學期不少于16課時
關鍵詞:食品安全自查自評、網絡訂餐禁止入校
《方案》指出,各學校要建立學校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應急處置機制,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明確各崗位從業人員工作職責,層層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嚴格落實從業人員培訓制度;全面實行每季度一次的學校食品安全自查自評制度,利用寒暑假期對食品經營設備設施進行改造提升,鼓勵學校建設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校內食堂和食品銷售單位;禁止學生在校期間購買網絡訂餐送入學校;采用集中配餐的學校應當選擇取得集體用餐配送主體資格的單位供餐。
學校周邊“三小”單位經營者要依法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嚴格遵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在規定區域開展經營活動,接受職能部門的監督管理。
關鍵詞:退市機制、禁售區、食品追溯
各街道將加大對學校及周邊食品經營許可單位的排查梳理,及時清退已停止經營活動或喪失主體資格的“僵尸證”,完善不符合許可條件單位的退市機制。
建立健全“清單式”日常監管模式,推進學校及周邊“雙隨機”聯合檢查,穩步推進餐飲服務量化分級提檔升級工作。鼓勵引導學校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等參與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工作。試點設立學校周邊100米內流動攤販禁售區,依法依規取締無證流動食品攤販。
堅持“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風險嚴控”的原則,始終將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作為日常監管重點對象,重點檢查原料采購、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用水衛生、食品留樣、消毒餐具、成品運輸等關鍵環節是否符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嚴格落實配餐、供應食品的留樣管理工作,確保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25g,專用冰箱冷藏保存48小時等相關要求執行到位。
鼓勵校外托管機構與有資質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等簽訂供餐協議,便于對餐飲食品進行集中監管。
推進學校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全面實施“一品一碼”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建設,鼓勵學校食堂在經營場所公示食品信息追溯“主體碼”,引導在校師生、學生家長和社會公眾通過“掃一掃知來源”參與食品追溯,參與社會監督。
相關職能部門嚴格查處學校及周邊食品經營單位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未建立進貨查驗制度、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濫用食品添加劑、銷售“三無”(無廠名、無廠址、無生產日期)、無中文標識、超過保質期限、腐敗變質食品等違法行為。
關鍵詞:明廚亮灶、快檢室、“紅黑名單”制度
有計劃推進學校食堂及周邊餐飲單位、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逐步實現“明廚亮灶”,2018年基本實現公立學校食堂“明廚亮灶”全覆蓋,2019年拓展至全區所有學校食堂,2020年學校周邊餐飲單位“明廚亮灶”率超60%。
積極推動學校快檢室建設納入區委區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將快檢室建設經費列入政府預算,到2020年建成10個學校食品安全快檢室,對日常監督檢查中常見的農(獸)藥殘留、食品添加劑、重金屬污染、非法添加等問題和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肉類及其制品等常見食品進行針對性快檢篩查。
建立完善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紅黑名單”制度,定期向社會發布誠信守法和失信違法的企業名錄和案例通報,充分發揮信用體系建設對落實學校及周邊食品經營主體責任的導向作用。
建立完善向學校直供食材企業遴選、公示、監管、退出機制,發掘基礎條件良好、制度健全、主體責任落實到位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向學校及周邊食品經營單位供應可追溯、高品質食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