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壟斷小區內的沙子、水泥、磚塊及裝修搬運生意,鄭某與車某等人多次組織他人阻攔施工,不服從執法部門管理,破壞公共秩序等。日前,豐澤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對鄭某進行一審判決。
據法院查明,2015年以來,鄭某與車某等人(另案處理)在東海街道某小區內,經營沙子、水泥、磚塊及裝修搬運生意。去年5月底至7月期間,為了壟斷小區內的相關業務,鄭某多次雇傭并組織多人阻攔他人施工,并威脅業主購買其裝修材料及搬運服務。去年6月至7月間,鄭某等人在某小區因裝修材料及搬運生意與他人產生沖突,為了搶奪工程,他們前后六次雇傭、糾集老人阻撓他人施工,影響小區安定。
此外,鄭某等人還多次不服從執法部門、小區物業等管理,占用工地隨意堆放建筑材料,破壞小區公共設施。去年6月5日下午,鄭某因不滿某小區允許廣告公司在電梯內安裝廣告牌,手持菜刀將小區電梯內廣告牌剝離,并對安全提示牌等公共設施進行破壞,造成電梯被迫停止運行。
去年7月6日晚上,鄭某在酒后無故對小區物業工作人員林某拳打腳踢,造成林某輕微傷。幾天后,鄭某因不滿小區違章建筑被拆除,當眾手持大鐵錘,將水泥垃圾屋和多個綠色垃圾箱砸壞,造成垃圾隨處堆放等惡劣社會影響。去年8月10日,警方在小區內將鄭某抓獲。
審訊時,鄭某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日前,豐澤區人民法院經過審理認為,鄭某單獨或伙同他人,多次任意毀損公私財物、起哄鬧事,情節嚴重,已經構成尋釁滋事罪,一審判處鄭某一年六個月。(東南早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