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同事因瑣事大吵一架,不料卻演變成刑事案件,其中一名同事用剪刀刺傷了對方。日前,莆田荔城區法院依法公開審理該案。
2015年9月7日11時許,荔城區拱辰街道濠浦下碼自然村一鞋廠內,羅某與同鄉兼同事闕某因瑣事發生口角。羅某見闕某喋喋不休、謾罵不止,于是拿起桌上一把剪刀將闕某左上臂及左背部刺傷。
荔城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羅某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但因主動投案自首,依法可予以從輕處罰,遂判處羅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賠償闕某經濟損失費共計人民幣22104.11元。(記者 林養東 辛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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