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6月23日訊 昨日,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曝光了一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截至2016年6月22日,失信被執行人未履行法律義務)。海都記者注意到,繼6月14日莆田華林蔬菜基地有限公司董事長林水英欠債1.48億元被曝光后,在最新公布的這批失信被執行人中,又有多名莆田企業家上榜,不少人涉及的債務均超過千萬元。
在這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林海春、柯雪瑜和黃雅玲三人排在了前三位,他們涉及的案號相同,未履行的債務額均為1000.844296萬元。柯雪瑜為莆田市光大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林海春為莆田市光大貿易有限公司監事,黃雅玲為莆田市捷威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去年10月,某銀行與莆田市捷威實業有限公司等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中,這三人形成了連帶責任保證關系,涵江區法院判他們共同償付銀行貸款60多萬元及其利息、罰息、復利等。而另一份判決書顯示,柯雪瑜等人須承擔一筆金額約209萬元的民間借貸的連帶保證責任。
蔡步英、許靖男、許國喜三人則涉及總金額1330.91994萬元未履行的債務。其中,許國喜為莆田市新仁義鞋服輔料有限公司總經理,蔡步英為其妻子。
莆田市華利實業有限公司經理蔡榮杰,涉及的未履行債務總額為969.87萬元,其與許國喜一筆200萬元的債務也有擔保關系。莆田市新興晟鞋材有限公司的馬鴻武,涉及的未履行債務額為1028.853165萬元。
法院表示,因為失信被執行人一般都處于資不抵債的狀態,建議在經濟來往前,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的失信被執行人網絡信息平臺查詢對方是否已榜上有名。不過,如果失信被執行人已履行了債務,將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里刪除,同時解除相關限制措施。
□小貼士
失信被執行人 被限制高消費
根據規定,法院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出境,不得乘坐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G字頭動車以及其他動車一等座;
不得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高消費;
不得購買不動產、非經營必要車輛、旅游、度假、送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等;
其本人被限制招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違反限制的將予以拘留、罰款,構成犯罪將追究刑事責任。
希望社會公眾舉報失信被執行人違法行為,舉報電話:0594-2726134。
老賴名單
1.林海春 未履行債務:1000.844296萬元
2.柯雪瑜 未履行債務:1000.844296萬元
3.黃雅玲 未履行債務:1000.844296萬元
4.蔡步英 未履行債務:1330.91994萬元
5.許靖男 未履行債務:1330.91994萬元
6.許國喜 未履行債務:1330.91994萬元
7.馬鴻武 未履行債務:1028.853165萬元
8.周云龍 未履行債務:209.675762萬元
9.李志雄 未履行債務:209.675762萬元
10.方立珊 未履行債務:209.675762萬元
11.黃金清 未履行債務:799.642023萬元
12.林劍華 未履行債務:1353.741666萬元
13.張亞強 未履行債務:660萬元
14.連衛東 未履行債務:200萬元
15.楊朋 未履行債務:200萬元
16.蔡榮杰 未履行債務:969.87萬元
17.張瑞英 未履行債務:660萬元(海都記者 陳盛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