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莆田市人民檢察院獲悉,近日,由城廂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莆田市城廂區公安分局鳳凰山派出所原所長許耀珊(正科級)涉嫌受賄罪一案,城廂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判處被告人許耀珊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并處罰金四十八萬元。
經查,被告人許耀珊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476000元,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但因其有立功情節,依法減輕處罰。
德化牛母岐層林盡染五彩斑斕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2025年中國園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研究》報告2025-11-03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