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微信上大量傳播有關“仙游楓亭出現抓小孩販賣器官”的系列貼文,有的還附視頻。經仙游縣公安局查實,楓亭鎮并未發生此類案件。目前,7名涉嫌散布謠言的違法嫌疑人全部被依法查處。
公安機關在對微信上傳播的視頻進一步查證中發現,該視頻系今年1月份湖南衡陽警方破獲的系列殺人案現場,“仙游楓亭出現抓小孩販賣器官”的系列貼文純屬謠言,并引起一些不明真相群眾的恐慌,對社會穩定安定造成惡劣影響。謠言發生后,省、市兩級公安機關領導高度重視,分別要求屬地公安機關盡快查清事實,公布真相,消除群眾恐慌影響,維護社會穩定安定。經查清真相后,市公安局立即通過官方微信、微博等平臺進行辟謠。
為嚴厲打擊造謠、傳謠違法行為,市公安局網安部門展開偵查,并查出該謠言分別系秀嶼區埭頭鎮90后男子翁某,仙游縣楓亭鎮女子呂某、呂某某、徐某、劉某,賴店鎮女子林某,蓋尾鎮女子嚴某等7人所傳。6名女子中,除徐某為70后,其余均為80后。3月14日,警方通過規勸動員和抓捕,將這7名涉嫌散布謠言的違法嫌疑人全部抓捕歸案。7名違法嫌疑人對自己散布謠言的行為供認不諱。
經查,謠言具體有4個版本:3月3日,翁某通過微信發布“莆田市公安局劉警官提示……”版本的謠言;3月7日晚7點許,徐某和劉某分別通過微信發布傳播“楓亭步行街后面發生一起兒童被抓到九層樓上……”的謠言;當晚11點許,林某和嚴某對“楓亭步行街后面發生一起兒童被抓到九層樓上……”謠言進行編輯,并分別通過微信進行發布傳播;3月10日,呂某和呂某某編輯謠言,并添加湖南衡陽警方破獲的系列殺人案視頻后,分別通過微信發布傳播。
3月15日,秀嶼公安分局和仙游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對涉嫌散布謠言的7名違法行為人依情節輕重、影響范圍大小、認罪態度不同,分別處以行政拘留5日至10日的處罰,并處罰款500元。違法行為人呂某因懷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不予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民警提醒:維護社會安定穩定是每位人民群眾應盡的義務,網絡傳播要有底線,切勿隨意散布傳播未經證實、可能會造成群眾恐慌的消息,做到不傳謠、不信謠。公安機關對散布傳播可能影響社會安定穩定的謠言消息將予以嚴厲打擊,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記者 吳偉鋒 通訊員 詹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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