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1月29日訊一年前,在莆田市區(qū)勝利南街,男子林某駕駛小車撞傷騎手俞某之后逃逸,事發(fā)后一個月到交警大隊投案,騎手被鑒定為輕傷,交警部門隨后對林某予以扣12分、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受傷住院期間,傷者進行了多次手術(shù),近日提供病歷對傷情進行補充鑒定,結(jié)果為重傷,達到了追究肇事司機刑事責任的條件。
昨日,記者從莆田城廂交警大隊事故中隊獲悉,交警部門已對一年前的該起交通肇事案件進行刑事立案,林某將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采取強制措施。(海都記者陳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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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閩江“黃金水道”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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