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案件十幾年了,今天仍逃脫不了被執行的結果”。陳某在繳清執行款感概道,“法網恢恢,還是不能心存僥幸”。近日,一起長達十年的執行案,終于完全執行完畢,這里有執行法官不懈的努力,也有失信懲戒制度的功勞。
替朋友擔保攤上官司
原來,2003年,陳某為朋友的金融貸款提供擔保,而后這位朋友因無力償還該筆貸款,被訴至法院。經法院判決,作為擔保人的陳某需承擔60000元的擔保還款責任。判決生效后,陳某并未履行還款義務。經當事人申請,古田法院于2004年立案執行。在執行過程中,陳某憑借自己常年在外,拒接執行局干警的電話,經常變換住所、聯系方式,和執行法官玩起了“躲貓貓”的游戲,這使執行工作陷入僵局。
隨著古田法院“點對點”網絡查控機制的建成,查控內容從銀行延伸至車輛、房地產及戶籍身份信息,范圍從全省延伸至全國。陳某這件未結案件也有了新的進展,法院執行干警將陳某名下的銀行賬戶查控凍結。
十年后主動繳清欠款
2016年5月底,陳某在外地辦理轉匯款業務時得知,其全部銀行賬戶均被法院凍結,無法辦理手續。6月中旬,陳某從外地急匆匆地趕回古田,將欠款一分不少的全部繳清,懇求辦案法官盡快解除對其賬戶的凍結,這件長達近10年的積案得以執行。
昨日記者從古田法院獲悉,2016年上半年,古田法院通過網絡查控,成功利用查詢信息,先后對421起涉案金額達9541萬元的案件采取控制措施,并對1056名失信被執行人采取了失信黑名單措施,促成363起案件的被執行人履行判決或調解義務,進一步擠壓失信被執行人的生存空間,確保法院的生效判決得到有效執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落實。(記者 陳健 通訊員 林建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