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11日披露,對一起販賣毒品案進行公開宣判,依法對嫌犯林某販賣毒品罪執行注射死刑。據悉,這是寧德市采取注射方式執行死刑的第一例。
經查,曾因販賣毒品于2013年被判拘役5個月的林某,在刑滿釋放后,又多次販賣甲基苯丙胺,共計1321.18克,再次構成販賣毒品罪,于2014年1月3日被刑拘,同年1月28日被逮捕。
其販賣毒品數量大,主觀惡性深,罪行嚴重,法官當庭宣布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復核裁定,判處林某死刑。
隨著法槌敲響,林某被法警押往刑場,采取注射方式執行死刑。為確保首次注射死刑任務的順利開展,實現由槍決方法執行向注射方法執行的轉變,寧德市中院邀請了福州中院干警以及武警醫院醫生現場指導,嚴格遵照操作流程完成了任務。
據介紹,采用注射方式執行死刑,從啟動注射泵向罪犯注射藥物到確認罪犯死亡只要幾十秒鐘。
寧德市中院稱,從槍彈到針頭,對死刑犯采用注射方法更加符合現代社會的人道精神,體現了社會法制與文明的進步,同時操作簡便、迅速、安全,更能有效地節省有限的司法人力、物力和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