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記者從寧德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據該局發布的《關于市直公務員醫療補助工作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該補充通知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年度內醫療費用申請公務員醫療補助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6月30日。
據了解,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人員,年度內因病住院和門診特殊病種產生的符合基本醫保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超過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支付最高限額以上,由大額醫療費用補充保險支付的醫療費個人自付部分,每半年(當年9月、次年3月)統一由承保的商業保險公司提供理賠人員名單和結算清單,市醫保中心核后,通知個人(或所在單位)申請辦理后,由公務員醫療補助資金予以全額補助。
超過大額醫療費用補充保險最高限額以上的符合基本醫保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個人(或所在單位)可憑住院(或特殊門診)發票、疾病證明、出院小結、費用清單、長短醫囑復印件、(特殊)門診病歷及商業保險公司超封頂的結算單,向市醫保中心窗口申請公務員醫療補助,市醫保中心核對后,公務員醫療補助資金予以75%補助。(記者 張文奎 通訊員 高心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