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閩西網23日訊(紅色閩西網記者 戴敏)23日,記者從新羅區食藥監局獲悉,新羅區一中學食堂及一家幼兒園因經營過期調料、豬肉未檢驗檢疫、無《餐飲許可證》等行為被通報處罰。被通報處罰的兩家單位分別為龍巖蓮東中學食堂及龍巖市新羅區東岳幼兒園。
2016年10月9日,新羅區食藥監局執法人員在對龍巖蓮東中學食堂進行檢查時,發現食堂廚房不銹鋼架上陳列有下列食品椒鹽、甜辣醬、豆豉、辣椒粉、三合湯、排骨味王等原調料過期。同時,執法人員現場發現廚房所用的豬肉從私人屠宰點購進,未經任何檢驗檢疫。
最終,蓮東中學食堂經營人違法相關規定,相關原調料被現場沒收,并處于3萬元罰款處罰。
2016年5月19日,新羅區食藥監局執法人員對位于龍巖新羅區東岳花園的東岳幼兒園進行現場檢查。
執法人員發現,東岳幼兒園于2015年9月開始招生,在東岳幼兒園的開辦過程中,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31日該幼兒園自己未設置廚房,該園兒童吃的飯菜均由其他餐飲經營者提供配送。2016年4月1日起該園內設置廚房,并向園內幼兒提供餐飲服務,并以“伙食費”的名義收取餐飲服務費用,截止到案發當日,當事人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
該幼兒園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最終,給予當事人罰款5萬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