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內外勾結偷流量 樂視員工獲刑
樂視云計算公司員工閆某,為倒賣流量牟取私利,在職期間受上家吳某的委托在公司的207臺服務器上種植木馬程序。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日前海淀法院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吳某有期徒刑5年,罰金兩萬元;判處閆某有期徒刑4年6個月,罰金1萬元。
今年1月至3月,吳某受他人(另案處理)指使,通過網絡聯系上在樂視云計算公司擔任工程師的閆某,并向其提供木馬程序。閆某接收木馬程序后,利用職務之便登錄公司內部系統將該木馬程序植入在樂視云計算公司分布于呼和浩特等地的207臺服務器上。3月3日,有服務器發出預警,樂視云計算公司排查發現,員工閆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公司報警后,閆某、吳某陸續被公安機關抓獲。
據了解,作為閆某的上家,吳某自稱只是通過QQ得知有人以100元1G的標準收購流量且提供程序,因此找人以此牟利,但不知道會觸犯刑法。而閆某作為技術人員,也承認知道安裝木馬程序后,外部人員能利用該程序遠程控制服務器,并可能利用該功能進行不法活動,但他在金錢利益的驅使下仍鋌而走險,利用工作便利將木馬程序布置在了公司的服務器里。
法院審理認為,吳某、閆某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特別嚴重,構成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本案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考慮到被告人能如實供述罪行,且均系初犯,且已退繳相應贓款,對二人依法從輕處罰。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決。(記者黃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