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地方GDP統一核算
因統計制度不完善而導致的地方GDP總和超全國GDP總量的現象有望徹底改善。10月30日,國家統計局官網發文披露,利用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契機,我國將于2019年實施地區生產總值統一核算改革,從而改變以往國家、地方各自核算國內生產總值導致的數據差異。分析認為,在邁出改革第一步后,未來統計部門還需配套保障措施,例如健全完善數據直報平臺、依托企業數據聯網直報系統等,同時強化統計違紀違法問責力度。
據了解,所謂地區生產總值統一核算,即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產總值核算由現行的省級統計機構核算,改革為國家統計局和省級統計機構共同開展的統一核算。國家統計局副局長李曉超介紹,自1985年我國建立核算制度以來,我國國內生產總值和地區生產總值采取分級核算制度,即國家統計局核算國內生產總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計局核算本地區生產總值。“不過近段時間以來,地區生產總值匯總數據與國內生產總值數據存在不小的差距,這種狀況不利于正確把握各地經濟形勢,還影響了政府統計的公信力。”
近年來,我國地方GDP總和超越全國GDP總量的情況時有發生。例如,今年上半年31省份GDP總和為38.51萬億元,比此前國家統計局公布的全國上半年國內生產總值38.14萬億元高出3596.75億元,盡管這一數值較往年大幅下降,但“1+1>2”的問題依然存在。
“國家統計局設有城市社會經濟調查司和農村社會經濟調查司,專門負責通過抽樣調查城市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核算出全國GDP數據”,統計學專家、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研究員劉仕國介紹,國家局抽樣樣本和地方局樣本可能會有部分但不完全的重疊,這就導致了雙方計算的同一個地區GDP數值會有出入,“例如國家局在北京市通州區抽10個樣本,北京市統計局則在通州區抽取100個樣本,雖然樣本重疊,但規模不同,就會導致計算結果有差異”。
清華大學中國與世界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袁鋼明則指出,除重復計算外,數據差異也與以GDP為核心的政績考核體系有關,“地方政績考核中GDP增長是最主要方面,個別地方為追求政績不惜虛報經濟數據”。在今年遼寧省十二屆人大八次會議上,遼寧省政府工作報告就首次確認,遼寧省所轄市、縣,在2011-2014年存在財政數據造假的問題。(記者蔣夢惟張暢)